岑朝朝跟梁琳连着逛了三条街,喝了几杯咖啡,觉得心里松快了不少。正要去吃饭,岑朝朝的肚子却突然开始剧烈地疼痛起来。梁琳慌张地把岑朝朝送到最近的人民医院,让岑朝朝等...
岑朝朝跟梁琳连着逛了三条街,喝了几杯咖啡,觉得心里松快了不少。
正要去吃饭,岑朝朝的肚子却突然开始剧烈地疼痛起来。
梁琳慌张地把岑朝朝送到最近的人民医院,让岑朝朝等她,自己去排队取号。
在座椅上捂着肚子,岑朝朝痛到眼神都有些失焦。
“朝朝?”
身穿白大褂的程暮突然出现在她的身前。
程暮是骨科医生,跟内科在同一层。
他的脸色很难看。
“我不是说过我晚上有事吗?你在搞些什么?你知不知道我的事情很多,没工夫陪你瞎胡闹?”
连珠炮般的质问传到岑朝朝耳朵里,混杂着腹部的痛,直刺得她恶心想吐。
取完号的梁琳恰好回来,看到程暮,脸上一喜。
“你来了!朝朝突然腹部绞痛,走不了路,但我家里又出了点事。那我把朝朝交给你了,照顾好她!”
说完,她把号码塞到了程暮手里,拍了拍岑朝朝的肩,便急匆匆地离开。
看着手上的内科号码,程暮这才注意到岑朝朝紧紧捂着肚子的手,和苍白的脸色。
岑朝朝扭开了头,不想看到他。
看着岑朝朝脸上的冰冷,程暮少有地有些慌乱。
“是我误会了,我带你直接去内科。”
他上前搂住岑朝朝的肩,手却被她甩开。
程暮还要解释,他的身后却突然传来了一个娇软的声音。
“阿暮,我这只脚不知道为什么,又痛起来了。”
沈黎的脚上打着石膏,手上拄着拐杖走来。一双大眼睛里噙满了泪花。
程暮僵硬地扭过头去。
他下意识地想跑到沈黎身边,却又顾及到身边的岑朝朝。
岑朝朝冷笑了一声,打破僵局。
“沈小姐都疼哭了,你快给她治治吧。”
说罢,她捂着肚子起身,想要挪地方。
看着岑朝朝冷漠的神情,程暮的心突然猛得抽痛了一下。
他不再看沈黎,一个箭步上前搂住了岑朝朝的肩。
岑朝朝看向他,那漠然的眼神,没来由地让他惊恐。
“我送你进内科......”
“不用了,我自己可以。”
身后的沈黎看着这一幕,神色微微凝重。
她娇滴滴地开口,“阿暮,她孤零零的一个人怪可怜的,你先送她吧,待会再去看我。”
岑朝朝听到沈黎的阴阳怪气,只扯了扯嘴角。
“不用了,我自己有脚。”
程暮执意要带着岑朝朝走,身后却突然传来一阵巨响。
沈黎连人带拐杖,全都摔到了地上。
没有丝毫犹豫,程暮松开岑朝朝,快步上前把沈黎扶起。
“怎么回事,骨折的地方又痛了是不是?小黎,你现在不能下地走路的。”
语气之急切,仿佛恨不能替她骨折。
看着沈黎通红的眼睛,程暮不再犹豫,干脆利落地把她拦腰抱起,往岑朝朝的反方向走去。
“小黎别怕,我这就带你去检查......”
这几个字随风飘进了岑朝朝的耳朵。
她目送两人的背影许久,只觉得分不清自己的身体里,到底是哪个部位在痛。
他们面对面吃早饭,相对无言。
快吃完时,程暮扫了一眼岑朝朝的手,随意问道:
“怎么不戴那枚戒指了?”
避开程暮的目光,岑朝朝随口扯了个谎:
“包馄饨不方便,就摘了。”
程暮的注意力早已回到了手机上,只胡乱点了点头。
“随便你。”
他正满脸都是笑地回着沈黎的消息。
到了摄影工作室后,不到一个小时,两人的妆造便做好了。
岑朝朝穿上了自己早就看好的白色纱质小礼裙, 上面镶嵌的水晶流光溢彩,很是梦幻。
搭配上细细勾勒的妩媚五官,饶是岑朝朝自己都看愣了。
程暮也看呆了,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
“朝朝,你真美。”
岑朝朝扯了扯嘴角。
无论她或美或丑,今后都与他无关了。
摄影师扛着相机嘱咐道:
“帅哥美女,我待会儿喊三二一,两位可千万别眨眼。”
两人点点头。
“三。”
“二。”
“一......”
程暮的手机铃声突然响起。
“咔嚓”,摄影师按下了快门。
她的余光看到,屏幕上的名字,又是沈黎。
下一秒,程暮弹了起来。
“我出去一趟,你先拍。”
岑朝朝还没说话,程暮已经拿着手机夺门而出。
“岑小姐,这照片......”
摄影师欲言又止,岑朝朝凑上前看。
照片上,她笑得勉强,而一旁的程暮正低头看向手机。
摄影师有些不忍,“等你男朋友回来再重新拍吧。”
岑朝朝抿了抿唇。
“不用了,就用这张吧。”
他不会回来的。
一整个下午,程暮的手机都是无法接听的状态。
夜幕降临,岑朝朝独自拎着一袋照片回到了家。
她将那张两人合照抽了出来,塞进了抽屉里。
她躺着刷起了许久未看的朋友圈。
突然,她被一张合照吸引了视线。
其中程暮和沈黎坐在C位,紧紧地靠在一起。
照片是徐璐发的,她们工作上有过合作,而徐璐和沈黎都是程暮的大学同班同学。
想来徐璐并不知道她和程暮的关系,因为程暮从未在朋友圈跟她互
动过,也不许她发秀恩爱的朋友圈。
她起初以为程暮是不想展示私生活。
可现在她才明白,程暮不公开她,只是因为她不是沈黎。
岑朝朝停顿了一会,翻出大学的校友群,点进了沈黎的朋友圈。
朋友圈的第一张图片,是一只熟悉的大手举着酒杯。
而配文是,“每时每刻,还好有你。”
往下翻了几下,沈黎这段时间的每一条朋友圈,都有程暮的身影。
七夕,程暮拒绝了和她去看电影,转头和沈黎去了泡泡玛特乐园。
周末,程暮说科室有手术不能陪她,实际却是陪沈黎去看电影。
甚至在跟她求婚那天,程暮让满心喜悦的她自己打车回家,转身就给沈黎送去了热腾腾的夜宵。
岑朝朝退出了这个满满都是程暮身影的朋友圈。
要不是知道沈黎之前有男友,她简直要觉得,程暮和沈黎,才像是正牌情侣。
而她才是第三者。
“妈,我想好了......我要去美国找你,然后结婚。”
岑琳轻吸一口气,欣喜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朝朝,你终于想通了!妈妈给你看的那个小伙子各方面都很不错,你们会幸福的!”
“好。”
扔下电话,岑朝朝无力地滑坐到地上。
桌面上程暮的手机屏幕犹在亮着,屏幕上是他的备忘录。
备忘录的最近一条是今天更新的,配图是一枚粉色的心形钻戒。
跟岑朝朝右手中指上那颗一模一样。
而图片的底部附着一行小字——“沈黎,要是戴上这枚戒指的人是你,该有多好。”
沈黎,是程暮的前女友。
眼泪簌簌落下,岑朝朝回忆起程暮跟自己求婚那天。
没有鲜花,没有单膝下跪,程暮还选在她最不喜欢的法餐厅作为求婚地点。
但她还是在看到粉钻戒指的一瞬间红了眼,抽噎着说好。
在一起五年,岑朝朝以为程暮本就不注重细节,因此很少计较这些。
直到刚刚她无意之中看到程暮的手机备忘录。
备忘录里满满当当地记载了沈黎的喜好。
沈黎爱吃西餐,沈黎喜欢木制家具,沈黎喜欢粉钻......
岑朝朝定定地看着手上那枚粉色钻戒。
原来程暮不是不在意细节,只是不在意她罢了。
岑朝朝忽然有些喘不上气。
熟悉的脚步声传来。
岑朝朝猛地起身,却一头撞到了书桌的桌角上。
程暮看着蹲在地上的岑朝朝,皱了皱眉。
她一向喜欢用一些莫名其妙的法子吸引他的注意力。
走近两步才看清楚,她的身子正在发抖,手捂着额头,指缝中隐约可见红色。
程暮的眉头皱得更紧。
“你又怎么了?”
“刚刚起得猛,撞到桌角了。”
岑朝朝下意识地隐瞒了部分真相。
“你的脑子呢?多大的人了还能撞到头?”
责备的语气一出,岑朝朝刚憋回去的泪水又大颗大颗往下掉。
看着岑朝朝额头上的肿包,程暮叹了口气。
“忍一忍,我扶你去沙发,给你检查一下。”
程暮伸手想扶起岑朝朝,却被她挥手拍开。
“不用你扶!”
话音未落,两人都愣在了原地。
在一起五年,岑朝朝从没对程暮展现过这样抗拒的态度。
程暮脸上的震惊清晰可见。
这是岑朝朝第一次在程暮的眼中看到“专注”和“探究”的神色。
起因却是沈黎。
岑朝朝绝望地闭上了眼。
她竟然今天才知道。
沈黎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拥有的,她却花了整整五年的时间还没有得到。
程暮狐疑地看向桌子上的手机。
“你......”
岑朝朝意识到自己的反应有些过于反常,抢先开口打断程暮。
“这个桌角实在是太锋利了......”
程暮眼中的怀疑尽数消解,语气又不耐烦起来。
“谁让你这么不当心。”
岑朝朝不止一次跟程暮抱怨过这张书桌,说太笨重,桌角太锋利。
而程暮每次都说是她的问题。
她忍不住想起刚才在备忘录中看到的内容。
小黎喜欢木制家具,喜欢古典风的装潢
倘若今天撞到头的是沈黎,他恐怕会第一时间换掉这张桌子吧。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