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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这书写得真是超精彩超喜欢,作者荒野塞壬把人物、场景写活了,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小说主人公是佚名,《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这本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古代言情、甜宠、穿越、佚名古代言情、甜宠、穿越、 的标签为古代言情、甜宠、穿越、并且是古代言情、甜宠、穿越、类型连载中,最新章节第152章 一个瘟神,写了330895字!
书友评价
真的好看,真绝了,这脑子,这严谨的思路,就是更得有点慢……
我在想会不会后面写现代篇,万一回去的话
看到103章,只想说女主人设崩塌,不觉得她有本事成为公主的老师,还有她是利用男主对她的感情去博弈
热门章节
第111章 善渊国师
第112章 忤逆
第113章 共情
第114章 祭品
第115章 我看到了
作品试读
温知渝来到大胤已经一年了,她从一个现代人终于勉强融入了这个时代。
温知渝打着几个鸡蛋,将蛋黄和蛋清分开,虽然这个地方没有电,没有网络,但好歹她锻炼了身体,她现在身体倍棒。
温知渝今天让李婶不必来了,今日是个特殊的日子,四月初十,她从那个脏污逼仄的小巷子中找到温霁的日子,温知渝将那一日定为了温霁的生辰。
今日温霁该九岁了,温知渝打算做个水果蛋糕,给温霁一点小小的美食震撼。
温霁推门而入的时候,手中提着一个小篮子,看起来还有些不高兴。
温霁走进厨房的时候,温知渝正在忙碌,看着温知渝的身影,温霁绷紧的唇线,终于露出一丝很浅的笑容“阿姐,怎么是你在做午食?李婶呢?”
“我没让李婶今天来,今天不是你生辰吗?阿姐给你做个吃食,你肯定没吃过。”温知渝回头看他,然后将人招呼过来“过来帮忙。”
今日温霁生辰,温知渝是想要让他饭来张口的,可没有电动打蛋器的时代,打奶油实在是太过艰难了。
温霁走过去,将小篮子放在灶台上,接替了温知渝手中的活计。
“朝着一个方向搅拌,速度要快,等我说好了才行。”
温知渝打算去准备别的东西,然后就看到了那个小篮子,篮子不大,里面装着满满一篮子的红色小果子,看上去像是樱桃。
温知渝拿起一个吃了,酸酸甜甜的,味道还是不错的“阿霁,你在哪买来的?什么果子啊?还挺好吃的。”
温霁扭头,看到了温知渝正在吃果子,略微犹豫了一下“阿姐,这不是我买的,是宋家三哥让我带回来的。”温霁的声音有些艰涩,是显而易见的不高兴。
温知渝没有在意温霁的语气,只是看着那个小篮子,果子的确好吃,可这送的人,却让人有些为难。
温知渝拿起两个果子走过去,顺手给温霁塞了一个进嘴里。
温霁还没来得及开口,温知渝吃着果子,声音却不含糊“这果子多少银子,你到时候给宋家送去吧。”
“好。”温霁下意识的应了一声,心中隐隐的不悦一扫而去,又想着遮掩一下“阿姐,你当真不喜欢宋三哥吗?”
宋家三郎,那个据说宋家顶顶有出息的儿子,去年回家之后,在溪源县开了一家镖局,宋家的地位也眼见着水涨船高。
温知渝不过和那个人打过几个照面,话都没说几句,没两日,温知渝就听说宋三郎喜欢她,她当时就委婉的拒绝了,可这大半年过去了,这人还是时不时送东西,这讨好,真诚而笨拙。
温知渝轻轻摇头“我还不至于连是否喜欢都分不清。”
其实,宋三郎那个人还是不错的,若是放在现代他们遇到了,温知渝说不定真的会给他一个机会,两个人说不准会有机会谈一段恋爱。
可如今,温知渝心如止水,只有她知道,她在这个世界只有十年的时间,她不会在这个地方结婚生子,更不会和人白头偕老。
十年的时间,其实也没有那么漫长,温知渝还要回家,她在这个世上不应该有太多的牵挂,只温霁一个就够了。
温霁将奶油搅拌好,温知渝就赶着他出厨房了,温霁离开了厨房就拿着银子去了宋家。
宋三郎回来之后没多久就让宋家另买了个大宅子,与原来的宅子打通之后,变成了东二巷子最大的宅子。
宋三郎看着温霁递过来的银子,眼神顿时黯淡了下来,温霁还特意说了一句“是我阿姐让人送来的。”宋三郎忍不住萎靡了神色,却又很快打起了精神,看着温霁,刚想露出个笑来,温霁却开口了。
宋三郎是知道的,温家的小少爷是个读书人,他从前是看不惯读书人的,可见过温霁之后,他又觉得,读书人也并非全都是没用的酸儒。
“宋三哥的年纪也不小了,如今您也是不少人心中的乘龙快婿,您不必一心放在我阿姐身上。”
宋三郎当然知道,可宋三郎就是忘不了,他离家数年回家的那一天,刚进入巷子,还没走几步,宋三郎就看到了温知渝。
穿着浅碧色衣裙的少女,双瞳剪水,眉眼漾着浅笑,撞入他的心里。
可郎有情妾无意,宋三郎这大半年的时间,半分长进都没有,可让他放弃,他却又实在不甘心。
温霁看出来了宋三郎的意思,便干脆将话说的重了一些。
“您这样,真的会让我阿姐为难,阿姐孤身一人带着我,已经十分不易了,所以阿姐一向低调,可你的所作所为带来的只是流言蜚语。”
温霁看着宋三郎陡然变化的神色,知道如今这人总算是听进去了,便满意的告辞离开了。
若是阿姐喜欢他,或许会难办一些,可阿姐不喜欢他,既然如此,那就没什么顾忌的了。
蛋糕上是要插蜡烛的,如今的蜡烛都十分粗长,最后只能温知渝自己做出来九根极细的蜡烛。
终于等到了天色暗下来了,温知渝点燃了蛋糕上的蜡烛。
“好了,阿霁,生辰一年只有一次,许愿的机会也只有一次,可要抓紧机会啊。”
温霁点点头,看着蛋糕上的蜡烛,晃动着细小的火光,温霁闭上眼,在心底说出自己的心愿。
“好了,快吹蜡烛吧。”
温霁鼓起腮帮子,吹灭了蜡烛。
温知渝对自己做饭的手艺还是有几分自信的,尤其是今日,做的可都是耗费时间的精致菜色。
温霁口味偏淡,所以要鲜美,这可比用料麻烦的多,不过看起来效果不错。
“好吃吧。”
“嗯,阿姐做的很好吃。”
“所以以后给我好好吃饭,什么不重口腹之欲啊,那还是正常人吗?”
“阿姐说的是。”
温霁一向在吃食上不讲究,前些日子还说圣人言,君子不重口腹之欲,这是阿姐变着法子说服他呢。
阿姐总想让他多在意一些事,可他只在乎阿姐啊。
“那不听圣人的,只听阿姐的。”
小说《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试读结束,继续阅读请看下面!!!
温知渝终于能找到事情干了,按照穿越小说的惯用套路,她/imgs/pic/pic8463e0.png的手艺完全能去支一个流动小吃摊,说不定能一路干到酒楼去,但这个朝代并不缺少吃食,外面卖的小吃也很多样化,真要说起来,可要比现代社会健康多了。
而且,温知渝懒啊,真的让她去干那些吃食生意,她做出来的吃食再好吃也得亏本,毕竟做吃食生意的,最重要的就是要勤快,而她显然勤快不起来。
温霁刚去上学的时候,温知渝还记着爬起来给他做早食,可温霁看着自己阿姐那样子,喝着粥的时候,险些将脸埋入碗中,送他出门的时候更是哈欠不停。
“阿姐不必同我一起早起,我每日醒来之后将早食温一温就好。”温霁劝过几次,毕竟书院中很多同窗,早食都是带着一个饼子,路上吃了填饱肚子就是。
“一日三餐,早食是最重要的,不好好吃早食,对身体不好。”温知渝倒是挺坚持的,温霁是本来就起得早,温知渝起来的时候,温霁就已经在院子里背书了。
古代小孩上学比她小时候可不一样,那可不是一般的刻苦,刻苦的都有些伤身了,早食当然重要了,不过,温知渝也只有在做早食的时候,辛苦那么一下,等到温霁去上学了,她转身就去睡回笼觉了。
真要是去做吃食生意,她得起的比这还早不说,回笼觉也没了,温知渝仔细想了想,确定自己不是那块料。
如今家里有了李婶,温知渝就更懒散了,反正这家中三个人,两个都是勤快人,她勤不勤快的,好像也不重要,更何况,温知渝睁开眼,看着坐在她旁边的温霁,温霁拿着一把小刀,将果子的皮削干净之后,还切成了块,然后插上削好的小竹签,才将果盘递给了温知渝。
这感觉,像是温霁在照顾她这个生活不能自理的人一样,活像是个被奴役的小可怜,温知渝想着,沉默片刻,将果子吃进嘴里,算了,至少她还是花钱养着温霁的。
“阿霁,你这两日学习如何啊?”
温知渝试图撑起家长的架子,让自己有威严一些,温霁点点头“还好,阿姐放心,我不曾落下课业,也不曾惰懒。”
温霁的确很自律,温知渝看着还带着婴儿肥小脸的小孩坐在她对面,明明声音还带着稚气,那四平八稳的气度却已经初见雏形。
小鬼,温知渝咬着口中的苹果,气急,端架子,显气势这一块,完全被比下去了。
既然已经决定靠着写话本赚钱,温知渝第二日就开始落笔写了,比起思考剧情,或许写繁体字更麻烦一些,温知渝撸起袖子,现代的小说虽然比不上这个时候话本的文笔,但是要论狗血精彩程度,现在那种薄薄的话本可比不上。
第一次该写些什么呢?真假千金?落跑王妃?神医皇后?追妻火葬场?
今日学堂放学前,夫子让所有人默写文章后才能下学。
温霁握住毛笔,一笔一划的写着文章,他记忆力极好,可是温霁是来上学之后才开始练字的,是从最简单的字开始学,每日练习,也只是勉强能将认得的字写下来。
没有风骨,软绵绵的,若是放在考卷上,文章写得再好也无用,夫子不止一次这样和温霁说。
温霁只能每日练字,夫子让每人练五张大字,温霁便写十张大字。
温霁将文章交上去的时候,学生已经走了大半了,温霁将文章交上去的时候,心中还有些忐忑。
黄夫子看了看手中的纸张,又看了看面前的孩子,黄夫子毕竟是举人出身,便是府城也有不少请他去做先生的,可他依然回到溪源县开了一家书院,他在仕途上郁郁不得志,可他的学生却未必。
只是这溪源县到底不是个钟灵毓秀之地,直到温霁的出现,这个孩子,聪明灵敏乃是他平生所见,他相信,便是去了府城,甚至京城,也未必会找到温霁这样的学生。
黄夫子看着温霁的字,满意点头,终于得见一一丝风骨。
“如今虽然有了进步,但若是科考,还需继续努力,不可懈怠。”
温霁点头,和夫子告别之后,温霁走出书院看着略昏暗的天色,今日晚了足足半个时辰啊。
温霁脚步匆匆,再晚了,怕是阿姐会担心。
温霁推开家门的时候,还有些气喘,他瞧着时辰晚了,只能一路小跑回来。
宋李氏已经准备好了晚食,已经收拾好了打算离开,主家心好,知道她回家路远,准备了晚食,就能回去了。
“小少爷。”
“李婶,阿姐呢?”
“今个一整日都在书房里呢,刚我去问过了,温姑娘说等您回来一起用晚食。”
“嗯,辛苦李婶了。”
温霁敲了敲书房的门,书房里的书多,阿姐的话本也不少,可阿姐一向很少进入书房的。
“回来了。”
温霁推门而入,温知渝低头写着什么,旁边放着一摞写满字的纸张。
“阿姐,已经很晚了,该用晚食了,阿姐在做什么?”
“阿霁,快来看看阿姐写的话本。”
温知渝朝着温霁招招手,将他按在椅子上“你瞧瞧这个故事可有趣?阿姐去看看晚食。”
温知渝这些日子看了不少话本,对这个朝代话本中的遣词造句也有了些了解,但还是得让人看看才放心。
温知渝去看了看,李婶刚来的时候,就拿上了温知渝准备好的菜谱,李婶倒也是个手巧的,做的有模有样的,今日是酸汤面旗子,还备了两个凉菜。
温知渝端着餐盘走进书房,温霁放下手中的故事,看着温知渝,双眼都是亮的。
被天才当做天才是什么感觉?大概是现在这样的感觉,温知渝略微抬了抬下巴。
“好看吧?”
“十分有趣,看了之后愈发期待后续了,阿姐这故事好特别啊。”
温霁也曾听过说书先生说书,亦或者戏台上的剧目,各处都不乏叫好声,可在温霁看来,那些故事,不及阿姐写出来的十分之一有趣。
“阿霁啊,你知道这个世上,让人又爱又恨,看不起它却又忍不住要去看的是什么故事吗?”
温霁一脸疑惑的看着温知渝,求知欲强烈“是什么?”
“是狗血。”温知渝语重心长的开口。
最后才是“怎么哭了?”
“如果阿姐这样想,我们不去河州府了,—辈子留在溪源县也很好。”温霁说这话,急切的甚至有些语无伦次。
温知渝沉默的看着温霁,她对温霁的心疼已经不受理智控制了,她恍然觉得,如今的温霁的确太过依赖她了,可她已经陪不了温霁太久了。
他们在溪源县的最后—晚,以温知渝的沉默,温霁的愤懑离开而结束。
第二天天蒙蒙亮的时候,温府的马车就悄然上路了,温知渝不喜欢离别,悄悄走,或许心里倒是好受—些。
温霁上了马车之后便合上眼,眉眼紧锁,难掩疲倦,他昨日因着温知渝—句话,—晚上都没睡,勉强入睡也是噩梦连连。
如今和温知渝处在马车之中,温霁反倒能好受—些,温知渝看着温霁—副和她闹别扭的样子,只觉得心酸又好笑“阿霁生我气了?”
温霁不动,只是偏过头,用—个有些别扭的姿势靠在马车上。
“阿霁这是打算—直都不理会我了吗?”温知渝伸出手指,戳了戳温霁的脸颊,马车不大,虽然只坐着温霁和温知渝两个人,但也有些拥挤。
温霁终于扭过头来,睁开眼看着温知渝,温知渝带着笑,在温霁眼中,他阿姐这个时候的笑有些没心没肺。
温霁沉默许久,气氛越发凝重了,温知渝试图将这件事揭过的话,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阿霁,阿姐错了,不该说那样的话。”
温霁重新闭上眼“反正我这条命是阿姐给的,阿姐不要,那我也不要了。”
“乱说,阿霁以后还会遇到喜欢的姑娘,会遇到志同道合的挚友,阿霁的将来,可不能只有阿姐啊。”
温霁想问—句,为何不可,可他隐约觉得,他不该再继续说下去了。
“好了,既然不生阿姐气了,在马车里面休息—会儿吧,昨晚上恐怕—晚上没睡,黑眼圈都出来了。”
温霁含糊的应了—声,低头闭上了眼。
阿姐总说他情窍未开,可他总觉得,即便有—日他开了情窍,他也不会让另外—个女子的重要性越过他阿姐去。
他们搬家带的东西不多,大多都是温霁所看的书籍,但也零零散散装了三车,路上便走的尤其慢—些,温知渝觉得自己屁股都坐麻了,官道上的车马才多了起来。
在温家搬来之前,温知渝已经和温霁来过几次河州府府城了,提前置办好了宅院,办好了府学的入学手续。
温知渝从马车上下来的时候,温霁伸出手,小心翼翼的扶了—把温知渝。
“这河州府府城,倒是热闹不少。”
“咱家宅子清静,阿姐放心。”
这宅子是温霁选的,—进院子,离着府学稍远—些,但胜在清静,周围也安稳,而且院子中还有—棵大树,郁郁葱葱的绿着,像极了溪源县的府宅。
温知渝看着树下的秋千和躺椅,对新环境的不安淡去了许多。
“阿姐,回家了。”
温霁这个少年天才的名号依旧引人注目,毕竟十二岁的秀才,河州府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了。
今年的乡试,可是不少人都盯着温霁,却没想到,温霁根本没有去参加乡试,而是在乡试结束之后,才气定神闲的去了府学。
温知渝和宋招月将带来的东西归置了,屋子的大件缺了许多,所以难免有些空荡荡的。
“姑娘,桌椅这些东西,我今个就去店里瞧瞧吧。”宋招月今日先去附近买了些熟食回来,顺带着打听了—下周围的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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