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古代言情《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男女主角萧霁温知渝身边发生的故事精彩纷呈,非常值得一读,作者“荒野塞壬”所著,主要讲述的是:评分刚出,会涨,不必在...
他是知道的,温知渝,便是温霁不能碰的,极珍贵的阿姐,
秦松有意和詹明轩说—说,但现在不是个好时候,而且,这种事去打听—下就该清楚了吧。
秦松耸耸肩,转身去追郭英了,只要别让温霁知晓就好。
温知渝拉着温霁,原本还想牵着手来着,却发现孩子已经大了,他们已经到了男女大防的年纪了,牵手是不成了。
温霁跟在温知渝身边“阿姐怎么想着来书院了?”
“这几日闲下来了,我在家也无事可做,就想着来书院看看,你平日总是只说好事,阿姐不亲眼看看怎么放心?”
温霁张了张嘴,他瞒着阿姐的事的确不少,阿姐不信他,也是情有可原,只是温霁心中还是觉得有些难受,阿姐这样信任他,他却总想着欺瞒阿姐,温霁心中油然而生出—种苦闷来,若是阿姐有朝—日知道了自己的欺骗,是不是会生气,或者伤心,更甚至,对他失望了。
温霁甚至不敢想温知渝有朝—日对他失望的样子,眸底悄然蔓延开浅浅的暗色来,他绝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串裹着漂亮糖衣的糖葫芦出现在温霁眼前,温霁下意识的张口,便尝到了满口的酸甜。
“小小年纪,—天愁眉苦脸的,来,吃个糖葫芦。”
“阿姐,我已不是个小孩了,这是小孩才会吃的东西。”温霁咬着糖葫芦,含糊不清的说着。
“年纪小,个子长得再高也不行,吃,寻常小孩有的童年,我们家阿霁也要有。”
温霁咬着糖葫芦,露出—个无奈的笑来,他阿姐总说自己不会养小孩,所以平日看到其他小孩得了新鲜的小玩意,或者想要个什么新鲜吃食,温知渝—定要给温霁买来。
温霁跟在温知渝身边,手中握着酸甜的糖葫芦,天气很好,周围是叫卖的小贩,形形色色的人从他们身边走过,那日的落日,橙红的颜色层层叠叠的染过天空,温霁穿着书生袍,站在温知渝身边如同—根青竹,温知渝笑的眉眼弯弯。
那个画面,在温霁的眼底停留了很多年。
宣武十七年,四月初十,过了今日,温霁就十六了,温知渝今天照旧做了—个生日蛋糕,她这两年也在教着招月做。
“这个呢,是生辰的时候要吃的,等到我不在了,你就每年生辰的时候给阿霁做—个。”温知渝将长发束起,在厨房里忙碌着,时不时叮嘱招月几句,宋招月看着温知渝“姑娘,连我都知道,少爷喜欢的又不是这些,是因为是姑娘做的,所以少爷才喜欢的吧。”
宋招月手下动作不停“若是姑娘真的不在了,少爷可伤心死了,您可别再和我说这样的话了,被少爷听到了又要生气。”
温知渝抿抿唇,—时之间竟然有些语塞,她自然不想这样说,可时间这样快,再有两年,她就要走了,如今这时候,温知渝是该为她走之后的事情打算了,那孩子在某些时候,不知道多固执。
“命数的事,谁能说得好呢。”温知渝转移了话题,如今招月也聪明了不少,若是察觉出什么来告诉了温霁,还不知要闹成什么样子呢。
“我只是想要阿霁不管发生什么事都能好好的,等我走了,阿霁身边可就没人了,这些事情,我也只能托付给招月你了。”
招月看着自家姑娘有些无奈,姑娘如今总是伤春悲秋的,时不时就说这样的话,说她走了之后,她和少爷可要好好的,招月其实也没仔细听过,偶然心中也会犯嘀咕,若是姑娘真的走了,少爷怎么会好好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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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馒头,三文钱一个。”
热闹的集市上,卖馒头的人打开笼屉,雪白的馒头冒着热气,让路过的人都觉出几分饥饿来。
“来两个馒头。”
“好嘞。”
卖包子的人麻利的包好了两个馒头递给来人,一时没注意到一只黑瘦肮脏的小手小心翼翼的伸入笼屉中,拿起一个白胖的馒头,扭头就跑。
老板一眼就瞧见了“哎,我的馒头。”说着就让旁边帮着干活的伙计去追。
可现在是早集,街上的人本来就不少,那小乞丐又身形小,跑的也快,七拐八拐的进了巷子里没了身影。
伙计眼看着追不回来了,其实追到了也没用,那馒头是不能卖了,而且也要不来银钱,最多是被掌柜的打一顿,可他无功而返,掌柜的肯定是要骂他一顿的,小伙计愤恨的看着巷道“妈的,怎么不吃死你?”
好不容易甩掉外面追来的人,小乞丐捏着雪白的馒头,躲在角落里,狠狠的咬了一口。
溪原县谈不上富庶,百姓对吃食也十分珍惜,他这样的乞儿也不容易讨食,他已经四五日没有捡到东西吃了,更何况前些时日,一个去偷包子的乞儿被抓到狠狠责罚了一顿,如今已经没了生息,他也是饿的受不住了才出此下策。
旁边传来一阵呜咽声,小乞儿看过去,是一只瘦骨嶙峋的野狗。
在饥饿面前,这野狗眼中都露着凶光,小乞儿握紧手中的半个馒头。
“走开。”说着将身边的一个石头扔出去了,野狗躲开了,还是盯着那半个馒头。
小乞儿也恶狠狠的盯着野狗,吃了这个馒头,他就还能坚持两天。
野狗口中发出低低的呜咽声, 像是威胁,可他们这些常年和野狗打交道的却知道,这是野狗进攻的信号,这野狗虽然瘦,体型却不小,若是被它咬了,不止是那半个馒头,连他都要被野狗吃了。
倚靠在墙角的小乞儿一只手悄悄摩挲着周围的地面/imgs/pic/pic46b544.jpg,想要找个东西打走这个野狗。
野狗张开嘴,露出利齿,口中流着涎水,如今这世道,他们这些小乞儿是处于最底层的,那些富家少爷来了兴致,就驱赶着野狗来撕咬他们,末了,野狗还能得个肉骨头。
野狗快速冲向他,然后张开利齿,撕咬了过去,小乞儿抬起一只手挡住了野狗,忍着撕心裂肺的疼痛,另外一只手拿起一块石头,朝着野狗的头,狠狠砸了下去。
温知渝按照系统给的地址,走错了三次路,才好不容易找到了地方。
“应该就是这里了吧。”温知渝拿着一张简易地图看了看,旁边一只胖乎乎的狸花猫看着她“宿主,你再慢一步,男主可就要死了。”
“我知道,放心,这次没错了,有男主光环的人,怎么可能那么容易死掉。”
小巷子里飘散着浓郁的血腥气,温知渝揉了揉鼻尖,慢慢走过去,仔细看着每个阴暗的角落。
温知渝看着不远处那个瘦弱的小乞儿拿着一块石头用力砸着一只野狗的脑袋,那狗头已经不成型了,而那小乞儿,浑身都是血,一张稚气的小脸上,满是阴狠。
“不愧是男主,小小年纪就这么能耐。”
温知渝压下复杂的心情,看着那孩子,缓缓走过去,绣鞋踩在血污之上,染红了裙摆。
小乞儿扬起脸看着走到他面前的人。
十六七岁的女子,远黛秋眸,长发梳着双丫鬓,戴着当下时兴的发饰,穿着藕粉色的衣裙,眉间一点朱砂,灵动娇美。
眼神真凶,温知渝暗自感叹,低头看着那个小乞儿流血的手臂,这才多大,就能有这样的心思魄力,她该说,不愧是能掌控自己命运的男主吗?
温知渝,现二十岁大学刚毕业的社畜一枚,毕业第一天,突遭横祸,将死未死,然后按照系统的说法,天降大运,被系统选中。
温知渝的任务很简单,找到因为意外流落在外的男主,然后养大他,让他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系统就会救她狗命。
“流落在外,我不能直接送他回家吗?”
“不能,男主家情况特殊,他是罪人之后,若是现在回去,他活不了。”
“所以?要我来救他,既如此,干嘛让人家小孩这么惨,这种地狱开局,就为了让他美强惨?”
“上辈子他虽然流落在外,可最后也活下来了,而且也回到了京城,成了一个大权在握的佞臣。”
“那不是很好吗?我这个路人甲还有出现的必要吗?”温知渝不明白,男主,不应该整本书都为他服务吗?
“可他有了自我意识,黑化之后完全脱离剧情掌控,最后还弄死了女主角,剧情全面崩盘了。”系统有些心虚的踩着猫尾巴。
“所以,我们觉得可能是因为他小时候太苦了,剧情是他回到京城之后展开的,前面的生活都是一笔带过,你的出现不会太影响剧情的。”
温知渝了解了,她要担任一个给男主当垫脚石的重要配角。
“那男主现在几岁?”
“八岁。”
“那我岂不是要在这待十几年?”温知渝炸毛了,那她到时候即便醒了,也从姐姐变阿姨了。
“你是系统绑定的宿主,你的世界中时间流速会变慢的,这个宿主尽可放心。”
温知渝大致了解了一下,便接受了这笔交易,虽然她也没什么选择。
系统给她在古代捏造了一个身份,溪源县的一个孤女,家中略有些资产,在县城里还有个一进的院子。
然后,就是找到男主,将他培养成根正苗红的好青年了。
温知渝看着幼年版男主,说是八岁,可这身量也就是五六岁的样子啊。
温知渝轻叹一声,可怜成这个样子,难怪会黑化。
“小狗崽。”温知渝伸出手“要不要和我走啊?”
小乞儿警惕的看着她,温知渝看着他发抖的身子,干脆弯腰将人抱起来,她的衣裙迅速染上了血污。
“别动。”温知渝抱着小孩,顺便打了屁股。
“现在带你去看郎中。”
“馒头。”小孩终于开口,指着角落里同样沾满了血污的馒头。
“脏了,不能吃了,到时候给你买肉包吃。”
“你是谁?”
“我叫温知渝,往后,我就是你阿姐了。”
男孩看过去,阳光撒在两人身上,模糊了温知渝的面容,也带着他离开这阴暗的角落。
温知渝来到大胤已经一年了,她从一个现代人终于勉强融入了这个时代。
温知渝打着几个鸡蛋,将蛋黄和蛋清分开,虽然这个地方没有电,没有网络,但好歹她锻炼了身体,她现在身体倍棒。
温知渝今天让李婶不必来了,今日是个特殊的日子,四月初十,她从那个脏污逼仄的小巷子中找到温霁的日子,温知渝将那一日定为了温霁的生辰。
今日温霁该九岁了,温知渝打算做个水果蛋糕,给温霁一点小小的美食震撼。
温霁推门而入的时候,手中提着一个小篮子,看起来还有些不高兴。
温霁走进厨房的时候,温知渝正在忙碌,看着温知渝的身影,温霁绷紧的唇线,终于露出一丝很浅的笑容“阿姐,怎么是你在做午食?李婶呢?”
“我没让李婶今天来,今天不是你生辰吗?阿姐给你做个吃食,你肯定没吃过。”温知渝回头看他,然后将人招呼过来“过来帮忙。”
今日温霁生辰,温知渝是想要让他饭来张口的,可没有电动打蛋器的时代,打奶油实在是太过艰难了。
温霁走过去,将小篮子放在灶台上,接替了温知渝手中的活计。
“朝着一个方向搅拌,速度要快,等我说好了才行。”
温知渝打算去准备别的东西,然后就看到了那个小篮子,篮子不大,里面装着满满一篮子的红色小果子,看上去像是樱桃。
温知渝拿起一个吃了,酸酸甜甜的,味道还是不错的“阿霁,你在哪买来的?什么果子啊?还挺好吃的。”
温霁扭头,看到了温知渝正在吃果子,略微犹豫了一下“阿姐,这不是我买的,是宋家三哥让我带回来的。”温霁的声音有些艰涩,是显而易见的不高兴。
温知渝没有在意温霁的语气,只是看着那个小篮子,果子的确好吃,可这送的人,却让人有些为难。
温知渝拿起两个果子走过去,顺手给温霁塞了一个进嘴里。
温霁还没来得及开口,温知渝吃着果子,声音却不含糊“这果子多少银子,你到时候给宋家送去吧。”
“好。”温霁下意识的应了一声,心中隐隐的不悦一扫而去,又想着遮掩一下“阿姐,你当真不喜欢宋三哥吗?”
宋家三郎,那个据说宋家顶顶有出息的儿子,去年回家之后,在溪源县开了一家镖局,宋家的地位也眼见着水涨船高。
温知渝不过和那个人打过几个照面,话都没说几句,没两日,温知渝就听说宋三郎喜欢她,她当时就委婉的拒绝了,可这大半年过去了,这人还是时不时送东西,这讨好,真诚而笨拙。
温知渝轻轻摇头“我还不至于连是否喜欢都分不清。”
其实,宋三郎那个人还是不错的,若是放在现代他们遇到了,温知渝说不定真的会给他一个机会,两个人说不准会有机会谈一段恋爱。
可如今,温知渝心如止水,只有她知道,她在这个世界只有十年的时间,她不会在这个地方结婚生子,更不会和人白头偕老。
十年的时间,其实也没有那么漫长,温知渝还要回家,她在这个世上不应该有太多的牵挂,只温霁一个就够了。
温霁将奶油搅拌好,温知渝就赶着他出厨房了,温霁离开了厨房就拿着银子去了宋家。
宋三郎回来之后没多久就让宋家另买了个大宅子,与原来的宅子打通之后,变成了东二巷子最大的宅子。
宋三郎看着温霁递过来的银子,眼神顿时黯淡了下来,温霁还特意说了一句“是我阿姐让人送来的。”宋三郎忍不住萎靡了神色,却又很快打起了精神,看着温霁,刚想露出个笑来,温霁却开口了。
宋三郎是知道的,温家的小少爷是个读书人,他从前是看不惯读书人的,可见过温霁之后,他又觉得,读书人也并非全都是没用的酸儒。
“宋三哥的年纪也不小了,如今您也是不少人心中的乘龙快婿,您不必一心放在我阿姐身上。”
宋三郎当然知道,可宋三郎就是忘不了,他离家数年回家的那一天,刚进入巷子,还没走几步,宋三郎就看到了温知渝。
穿着浅碧色衣裙的少女,双瞳剪水,眉眼漾着浅笑,撞入他的心里。
可郎有情妾无意,宋三郎这大半年的时间,半分长进都没有,可让他放弃,他却又实在不甘心。
温霁看出来了宋三郎的意思,便干脆将话说的重了一些。
“您这样,真的会让我阿姐为难,阿姐孤身一人带着我,已经十分不易了,所以阿姐一向低调,可你的所作所为带来的只是流言蜚语。”
温霁看着宋三郎陡然变化的神色,知道如今这人总算是听进去了,便满意的告辞离开了。
若是阿姐喜欢他,或许会难办一些,可阿姐不喜欢他,既然如此,那就没什么顾忌的了。
蛋糕上是要插蜡烛的,如今的蜡烛都十分粗长,最后只能温知渝自己做出来九根极细的蜡烛。
终于等到了天色暗下来了,温知渝点燃了蛋糕上的蜡烛。
“好了,阿霁,生辰一年只有一次,许愿的机会也只有一次,可要抓紧机会啊。”
温霁点点头,看着蛋糕上的蜡烛,晃动着细小的火光,温霁闭上眼,在心底说出自己的心愿。
“好了,快吹蜡烛吧。”
温霁鼓起腮帮子,吹灭了蜡烛。
温知渝对自己做饭的手艺还是有几分自信的,尤其是今日,做的可都是耗费时间的精致菜色。
温霁口味偏淡,所以要鲜美,这可比用料麻烦的多,不过看起来效果不错。
“好吃吧。”
“嗯,阿姐做的很好吃。”
“所以以后给我好好吃饭,什么不重口腹之欲啊,那还是正常人吗?”
“阿姐说的是。”
温霁一向在吃食上不讲究,前些日子还说圣人言,君子不重口腹之欲,这是阿姐变着法子说服他呢。
阿姐总想让他多在意一些事,可他只在乎阿姐啊。
“那不听圣人的,只听阿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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