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言情《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震撼来袭,此文是作者“荒野塞壬”的精编之作,故事中的主要人物有萧霁温知渝,小说中具体讲述了:评分刚出,会涨,不必在意(甜...
温霁从考场中出来的时候,脸色还隐隐有些惨白,他们考试的这两天,天气实在算不得晴朗,那突然而至的倒春寒,让无数人直接倒在了考场上。
温霁他们虽然坚持着考完了,但经历了这几天的寒冷,再加上那个逼仄的考场,人人都是脸色煞白的模样,温霁分到的考场还不错,至少不在臭号旁边,再加上他阿姐给他准备的面,蔬菜和肉也不少,让他这几天吃的很好。
温霁做饭的时候飘散出来的香味,不说考生了,就连巡考的,都在温霁身边经过了无数次。
郭英他们也出来了,他们现在已经无心去想考的如何了,只觉得历了一场劫难,现在只想找个地方好好休息几日,温霁也强撑着疲惫的身体和他们一起去了客栈,夫子曾说过,科举考验的不仅是学识,还有一个好身体,温霁如今倒是有些庆幸了,他平日时常锻炼身体,所以虽然年纪小,却也能勉强熬过这几日。
不过往后可要好好锻炼,他还想保护阿姐呢,若是连科举考试这几日都坚持不过去,可就太过滑稽了。
温霁回到客栈,还坚持着洗了个澡,温知渝爱干净,所以温霁也喜洁,同窗早就已经躺在床上睡过去了,只有温霁沐浴之后才躺在床上睡过去。
温霁沐浴的时候,脑海中乱七八糟的想着事情,他写下的答案有没有疏漏,以及这一次的院试,前面的两场考试考完,院试的人少了许多。
今年的题目似乎是有些难,温霁坐在浴桶中,想着在考场上晕过去之后被带走的几个考生,离着那么远了,他还能听到他们绝望的哭喊声。
还有阿姐,他很久没有见到阿姐了,也不知道阿姐在家好不好,他得尽快回去,不过府城的新鲜玩意多,要买些回去给阿姐。
阿姐这个年纪,是不是要买些脂粉啊?他家阿姐长得好,四年过去了,可他觉得阿姐好像还是第一次见到他时的样子。
温霁想了很多,可等到他躺在床上之后,立刻大脑一片空白的睡了过去。
温霁今年不过十二岁了,是院试中年纪最小的,院试中的考生,年纪大多都能当温霁的父亲或者爷爷了。
黄夫子曾说过,温霁平日可以藏拙,以防止引人嫉妒,可走上考场,便不能藏拙了,若温霁想要走向朝堂,那么从院试开始,温霁就要知道该怎么做。
温霁这一觉睡得天昏地暗,直睡到了第二天日上三竿的时候。
溪源县上面的府城是河州府,虽比不上江南富庶,却也并非偏远贫寒之地,所以读书人也不少,院试放榜至少也要五日后。
同窗大多都打算在府城等到五日之后,看自己是否上榜,也好在府城玩乐几日,温霁醒来的时候,已经饥肠辘辘了,郭英他们已经醒来了,还叫了吃食,招呼着温霁来吃。
“听闻这一次考试的时候,不少考生都病了,附近的医馆都人满为患了。”有人说起这事,还有些唏嘘,毕竟阅卷的大人可不管这些,状态不好,运气不好,身体不好,只要卷子写的不好都不会有人在意。
“温兄,你年纪最小,可有不适?”
温霁摇头“洗了热水澡,睡了一觉之后已经大好了,我今日去买些东西,明日就回去了。”
郭英身边坐着的秦松,家中在河州府城中也有生意,这一次住的客栈,便是秦家事先准备好的,他是一早就打听好了府城哪里热闹,有新玩意,打算去凑热闹的。
“怎么这样着急,好不容易来了府城,不多玩几日吗?”
秦松还想着多玩几日呢,谁知道温霁这么急着回去。
“嗯,阿姐还在家中等消息呢,我就不和你们一同去玩了。”
秦松还要劝几句,郭英却拉住了他,低声和秦松说话“温兄年纪本来就要比我们小,你想去的那些地方,他可不能去。”
“咱们又不做那些事情,不过是去吃个酒而已,最多听个曲。”
“那也不可。”郭英看着秦松“我留在这里,就是为了看着你,不许你胡闹的。”
黄夫子的书院中,除却温霁这个少年天才,就属郭英和秦松的学识最好,他们比温霁略长几岁,但也不过十五六岁,当得少年英才这几个字的。
郭英为人稳重老成,有时候甚至有些古板,坐立行走都十分板正,而秦松,却是个极跳脱的人,平日里像个纨绔子弟一般,秦家生意做的好,却难出个读书人,好容易出了一个秦松,便尤其纵容,所以秦松即便聪慧,在夫子那受罚也是最多的。
秦松也不想太扫兴,再加上郭英在这坐着,他也不好和温霁争论。
“好了,知道你家阿姐在你心中最是重要。”秦松嘟囔了一声。
温霁倒是颇为认真的点头,这话不假,不过,他除了阿姐,心中也没其他人了。
河州府的府城的确热闹繁华许多,点心铺子中的点心花样都多出不少,只是价格也令人咂舌。
温霁一样样的挑过去,旁边的伙计也有些诧异,他们铺子中点心不便宜,平日来买的,大多都只是买上几块尝鲜,可这位小少爷,却几乎将铺子中的点心都买了一遍。
“就这些,烦请帮我包起来,要用那个木盒子。”
温霁来院试的时候,温知渝生怕银子不够用,除了给他平日用的碎银子,还准备了一个一百两的银票,让他别委屈了自己,温霁现在才动用这银票。
温霁提着点心盒子和收钱之后笑成一朵花的掌柜的打听“请问掌柜的,这河州府中,还有什么新鲜吃食吗?”
温霁听着掌柜的给他介绍了不少铺子,不过一天的时间,他可得抓紧时间。
温霁离开点心铺子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铺子的柜台上放着一面铜镜,身形高大,面色冷峻的男人,不止一个,从他离开客栈之后就一直跟着他。
其中一个和温霁在铜镜中突兀的对上了目光,那男人还未反应过来,温霁却已经转过身出了铺子。
没看错,的确是冲着他来的,温霁坐在租用的马车上,难得有些茫然疑惑,为何会有人盯上他呢?
温霁去找了宋二嫂,定下了来家中做活的宋李氏。
“第一个月工钱是五百文,若是做得好涨工钱,每次涨五十文,八百文封顶,宋二嫂,您告诉李婶,若是满意,明日就可以来做活了。”温霁正要去学堂,看着宋家门前有人,便先来说了。
“满意满意。”宋二嫂是知道的,她男人农闲的时候去码头扛大包,一个月顶天了也就是个七八百文,更何况她兄嫂一家,那就是在地里刨食吃的,这工钱有什么不满意的?
“毕竟是李婶来做活,您先和李婶说清了吧。”温霁说完,对着宋家人打了招呼,便转身告辞了。
宋老二是知道孩她娘带着她嫂子去温家找活的事,但这巷子里的街坊,不知介绍了多少人过去,温家姑娘可一个都没瞧上,没想到,竟然瞧上了自家介绍的。
“人家温小少爷说了,咱爹名声好,咱家人也都老实勤快,不似那些长舌妇一般多事。”宋二嫂和自家相公说了,其实宋二嫂也知道,他们家在这东二巷子里情况不算好,平日里没少被人背后说,其实真要说起来,温家的宅子可是他们这巷子里最好的宅子,可人家温家的姑娘和小少爷,不仅没瞧不起他们,言谈举止还很有礼貌。
“要不人家是个读书人,这话听起来就是中听。”宋老二是个粗人,不知道该怎么说,可他就觉得温霁和他说话的时候,让人觉得心里舒坦。
“读书人,也不尽然是一样的,人家温家小少爷可是文曲星下凡啊。”
宋二嫂跨上篮子,看着自家男人“人家温家回了话,我得尽快告诉我嫂子去。”
宋二嫂原名宋巧,她本也是和夫家一个姓的,宋家的家境算不得好,一大家子人过得紧巴巴的,她虽然嫁到了县城里,可夫家的日子也不好过,平日也接济不了娘家。
如今温家这活,总算是能帮到了娘家几分了。
“妹子,你咋来了?”宋巧的大哥看着一大早就回来的妹子,宋巧摆摆手“大哥,我嫂子呢?那活成了。”
“真成了?”宋巧大哥黝黑的脸上,难得露出喜色来。
“那可不。”
宋李氏原本已经不抱希望了,谁知道居然成了。
“一个月五百文,涨工钱的话,一次能涨五十文,最高一个月能给八百文呢,人家说了,如果满意这工钱,明天就能去做活了。”
“满意满意,这还能不满意。”宋李氏连连点头,他们村子里在县城里做活的年轻人,一个月都未必能挣上八百文。
旁边的孩子爹和公婆也是连连点头。
“地里的活有我们呢,你就好好去给人家干活,这活计轻松,不就是干些杂事,可不知道多少人盯着呢。”旁边的婆婆仔细叮嘱着,地里的活,家里人都能干,可这几百文的银钱,却不是轻易能挣来的。
“那,妹子,我现在就去吗?”宋李氏如今也是晕头转向的,只听着那五百文,八百文了。
“明个一大早去,人家府中的小少爷要念书,你得早些去,好给做早食。”
宋巧只觉得这一次温家给了自己面子,她自然是得接住了“温家事少,只要嫂子勤快,这活可轻松的很。”宋巧将自己能想到的事情全都叮嘱了一遍,她也不是没见过巷子里的人招短工做活,有些人家中可不是一般的苛刻。
可那温家姐弟,瞧着应该都是好相与的。
第二天早上,温知渝起的晚了些,等到她起来的时候,温霁已经去学堂了,而早食也有人做好了“姑娘醒了?小少爷已经吃过早食去上学了。”温知渝看着垂首站在自己面前的妇人,和热气腾腾的粥和烙饼,只觉得自己果然是懒散。
温霁下午回家的时候,院子里的地已经被翻过了,院子里也整齐了很多,就连他的卧室,也有人在里面清理。
“阿姐?”
温知渝原本喜欢在院子里坐着晒太阳,看书,最好身边还有茶点,可今日,温知渝却躲在房子里。
温霁推门而入,看着温知渝坐在椅子上发呆“你怎么在屋子里坐着?今日外面的阳光很好啊。”
温知渝看着温霁“阿霁,咱们家有李婶了。”
“阿姐不喜欢李婶吗?”温霁皱眉,他还以为那是个老实的。
“没有不喜欢,而是李婶太勤快了,这一天做的事情,可比我一个月做的事情都多,如今我是真的无所事事了。”
温霁给温知渝倒茶“这样不好吗?阿姐平日养我已经很忙碌了。”
这话温霁说的不心虚,但温知渝听着心虚啊“养你怎么了?养你才是阿姐做过的最松快的事情。”
温知渝轻咳一声“阿姐想了想,我也该去做些事了,还补贴家用,咱家也不能一直没有进项。”
“我会尽早考中秀才的,阿姐不必太过担心。”
她当然知道,温霁无论如何都能活下去,可既然是她养着,那她就一定要负责。
“不要给自己那么大的压力,阿姐大你八岁,可不是虚长的年纪,别看阿姐平日无所事事,阿姐从前写话本/imgs/pic/pic2b3251.jpg可是信手拈来,除了因为拖稿被骂之外,其他的应该都没问题。”
这话不假,温知渝大学的时候,的确是靠写网络小说给自己赚生活费,还存了一笔小金库。
“阿姐也会写文章?”
也算会吧,现代的网络小说,那纷杂的种类以及狗血的风花雪月,怎么也能在这些古代的话本中占据一席之地吧。
“那是自然,你那锦绣文章,阿姐写不得,可阿姐写的文章,你也未必写得啊。”
“那阿霁可要好好看看阿姐的文章。”温霁一脸的期待。
温霁这个年纪,聪明是一回事,可也是对感情需求过重的时候,偏偏温霁这些年过得太凄惨了,温知渝将他从泥潭一般的日子中拉出来,又将全副心神都放在温霁身上。
温霁自然而然的亲近温知渝,将自己的孺慕之情全数给了温知渝。
大抵在温霁心中,没什么比突然出现在他生命中的温知渝更重要的人了,所以温知渝要做的事情,要写的文章,自然都是极好的。
“写话本这事,到底不是个光彩事,你又要念书,阿姐还是编造个假名吧。”
温知渝看了看温霁,抬手写下雨齐二字。
“便用阿霁的名吧,齐雨太过普通,便用雨齐吧,听着奇怪,却也容易让人记住。”
“听阿姐的。”
温知渝对温霁的每一点在意和偏爱,对温霁来说都弥足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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