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具实力派作家“浔桑”又一新作《穿成了首辅的炮灰原配》,受到广大书友的一致好评,该小说里的主要人物是叶朝萧雁迟,小说简介:【穿书,温馨】穿成男主沈宴清的炮灰媳妇...
鸭血焯水,葱姜爆香,豆泡和粉丝一块下锅煮,煮熟撒上葱花香菜和辣椒油。
汤底是用整鸭熬煮清香鲜美,配上鸭血的嫩滑、鸭胗的嚼劲、鸭肝的绵软、鸭肠的爽脆,浸了汤汁的粉丝Q弹,吃下去就让人赞不绝口。
“这粉丝好吃。”
张婆子词穷,不知道用什么语言来表达,只能一遍遍说好吃。
“煮的烂烂的,我这牙口吃着舒服。”
它是没想到这不起眼的绿豆跟没人要的鸭血,也能做出这美味的东西,要不说妙丫是个有本事的,什么东西在她手里都会变成人间美味。
鸭血粉丝汤收获了老沈家一致好评,就连沈老爹都多吃了一碗,他断腿还没好,整天躺在床上没有食欲,这汤鲜香爽滑开胃,沈老爹喜欢的不得了。
“老三家做的,肯定很好卖!”
沈老爹说的没错,粉丝作为现代人餐桌必备的食物,就没人不喜欢的。
起初这群学生接受不了鸭货,一听到汤里面放了鸭血鸭肠,他们都有些退缩。毕竟都是看起来很脏的东西,再穷的人家也不愿意吃,更别说这群娇贵的学子。
只是大家对叶朝莫名的信任,有人首当其冲点了一份,闭着眼夹起一块鸭血猛地咽下去。
下一秒他眼睛亮了,“好鲜、好滑!”
他吃的停不下来,有人表演现场吃播,其他人也看不下去了。
“姜娘子,给我来一份!”
“我也要!”
“我的多放辣油。”
……
沈老大和王氏忙得不可开交,但脸上都是笑意,这鸭货便宜,今天赚的钱比以往的都多,就是光卖这鸭血粉丝汤,每月都能赚五两银子了,夫妻俩算了笔账,心里都有些意动。
“小娘子,给我也来一碗。”
魏老等摊子上的学生都散了,他背着手施施然走过来。
他平时无甚喜好,就是爱吃,本来以为离了京城的厨娘他会不习惯,没想到才来这芙蓉镇半月,自己不仅没瘦,明显还胖了点。
“给,你知道您能不能吃得惯鸭货,要是喜欢我再给您添。”
叶朝多煮了些粉丝,这老爷子别看人瘦,胃口可大的很。
魏老好吃,也没有食不厌精的挑剔,这鸭货鲜美、粉丝软糯又有嚼劲,他觉得比皇宫里的宴席都好吃。
魏老把汤都喝了个干净。
“这粉丝是用什么做的?”
他吃过那么多面,还是第一次吃粉。
“绿豆做的。”
“哦?仅凭绿豆、鸭货这些贱物也能做出如此美味的食物小娘子手艺高明。”
他虽然对俗物知之甚少,但也知道这绿豆价钱便宜,鸭货更是被人嫌脏腥没人会买。
“其实很多平常不入眼的东西只要掌握烹饪技巧,做出来都会很好吃,而且这些东西便宜,人人都能吃的起。”
“嗯。”
魏老若有所思,要是把这些菜品都发扬出去,不仅是给大燕朝增添美食,最重要的是让更多人饱腹。
先皇荒淫无道、安于享乐,前朝国库空虚、民不聊生。
新皇登基不到五年,虽然朝堂暂时稳定,但百姓生活依旧贫苦,若是能改善百姓生活,对大燕朝可谓一桩幸事。
吃到美食,心情也好,魏老回到书院继续看学生们的功课。
岳林书院是大燕朝四大书院之一,建院以来,吸纳了无数优秀学子。
之前交上来的功课中不乏出色文章,魏老捋着胡子微微点头,这届学生才思敏捷、妙趣横生,对时政问题也都有真知灼见,只不过论点还稍有稚嫩。
魏老看了大半,心里有些失望。
这些学生虽然优秀,但算不上惊才绝艳,没有让他想收徒的冲动。
不过,这个孙昊不错。
魏老看着他的文章目光赞赏,这篇文章写的是如何看待朝廷军队发展问题。
先皇宠幸奸佞、残害忠良,导致小人作恶、朝堂荒废,国库空虚无力养兵,兵将被遣散回乡、卸甲归田,却遇到匈奴入侵、边关失守,先皇昏庸无能失去人心。
/imgs/pic/pic51974b.png新皇上位后虽暂时平定边关,但大燕朝百废待兴,新皇也犹豫不决是否削减兵力。
孙昊这篇文章直接点名军队是强大国力的保证,只有国家稳定,才能求得更好发展,不仅不要削减,还需大力扶持。农隙训练、战时从军打仗,这样不仅可以减轻朝廷压力,还能发展兵力。
“好,好极!”
魏老拍手称快,如今朝堂主张重文轻武,户部和兵部打得不可开交,皇上压力倍增,若是让他看到这篇文章.……
“把孙昊叫来!”
魏老内心激动,他很久没遇到如此合他心意的小辈了。
等秋闱后,他要亲自带他去京城。
“魏老真的要见我?”
听到福全的回话,孙昊喜不自禁。
“少爷,这还有假,魏老先生的小厮就在外面候着呢。”
“好好!我换件衣服就来!”
他就知道……魏老肯定会看上他。
但想想那是沈宴请的文章,他又一脸嫌恶,“晦气。”
不过不管怎样,魏老的弟子只有他一个!
孙昊穿了他最珍爱的绸缎长衫,这绸缎千两银子一匹,玲珑阁家大业大也只得了半匹,孙夫人宠溺儿子,全部拿出来让最好的绣娘给他做了长衫。
魏老等了片刻,心情平缓了些,等孙昊跟着小厮进门,他看着眼前这个“花枝招展、”眉眼轻佻、一脸奸猾相的学生周了皱眉。
虽然他不爱以貌取人,但此人长相和他的文章相差甚远,魏老收徒的心也散了。
“你就是孙昊?治兵论是你写的?”
孙昊心情紧张,极力平复着呼吸,袖子都被他攥得褶皱。
“是学生写的。”
“嗯,你是如何想出的,对朝廷屯兵还有没有其他的对策?细细说来!”
孙昊回答不上来,他看魏老沉着脸,眼神中闪过失望,整个人都焦头烂额。
孙昊嘴唇颤抖,“魏老,我一时没有思路,能回去细细琢磨、理清思绪,等明日再把文章给您看?”
魏老盯着他看了片刻,缓缓点点头。
“回去吧。”
苏奚一大早就出了门,出门时许氏还想阴阳怪气,被张婆子一个眼神给瞪了回去。
芙蓉镇已经热闹起来,街上卖吃食的、摆摊的熙熙攘攘。
苏奚被食物的香味勾的肚子咕咕叫,早上喝的那碗糊糊早就消化完了。
她竭力压下馋虫,直奔锦绣阁而去。
店里只有几个小娘子闲逛,为首的小娘子穿着青色水烟萝做的裙衫,头上一根白玉簪将青丝挽起,简单又不失精致,她的长相也偏秀丽,皮肤白皙,唇不点而朱,看穿着打扮应该是个大家小姐。
几人看到苏奚进来,也只是投来轻飘飘的一眼,就转了身去。
秦掌柜笑盈盈地从柜台后出来。
“姜娘子可算来了。”
上次苏奚绣的帕子客人很喜欢,一出售就供不应求,秦掌柜这几天都盼着她来。
“秦掌柜。”苏奚微微颔首行礼,把帕子香囊交给她。
“这次一共做了十条帕子,八个香囊,您看看。”
秦掌柜一眼就被帕子的颜色吸引,苏奚上次只在锦绣阁买了白布。
“这......布是姜娘子自己染的?”
苏奚秀眉上挑,“正是。”
“这颜色可真好看。”秦掌柜摸着帕子,她见过深紫、红紫,还没见过这烟紫色。
秦掌柜瞧够了颜色,才看出花样和香囊的名堂。这梅兰竹菊雅致,帕子和香囊正好凑成一对,凑到跟前还能闻到香味,恰到好处又沁人心脾。
再看白色的,帕子还是绣的花和蝴蝶,香囊的样式做成了荷花状,外面打了不同颜色的穗子,小巧精致。
最让秦掌柜爱不释手的还是那两条绣了小猫的帕子,连绒毛都清晰可见。
“妙,妙极!”她都不舍得卖出去,想自己留着了。
听到动静,几个小娘子也看过来,徐子兰一眼就相中了小猫帕子。
“掌柜的,这帕子怎么卖?”
苏奚认出是为首的小姐,她没作声,看秦掌柜回答。
秦掌柜不愧是京城来的娘子,心思一转,面上笑就深了三分。
“小姐有眼光,这帕子锦绣阁统共也就两条,您要是喜欢,就给二十文吧。”普通的帕子也就五文到十文,这两条小猫的直接翻了一番。
徐子兰不在乎多那几文钱,两条她都收下。苏奚本就是将帕子和香囊凑对放的,徐子兰看到梅兰竹菊的花样又挪不开眼。
她名字里带兰,本来就喜欢收集兰花的东西,这香囊闻起来还有兰香。
“这锦囊是熏了香?”熏香可是好东西,只有京城的铺子才会有卖,而且没有点势力还买不到。就连她也只得了一小指甲的香,平时都不舍得用。
“里面装了干花,所以才有香味。”苏奚道。
“哦,娘子心思很巧。”
徐子兰有些失望,果然熏香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得的。但她也闻出来不同的锦囊香味都不同,馥郁清香各有特点。
“这是什么味道?”徐子兰拿起两个只绣了锦纹的白色香囊,味道微苦,但闻久了神清气爽。
“这里面装的药包,可以驱蚊虫。”
“小姐这个好,可以给少爷在书院戴着。”
丫鬟在旁边低声说道,这么好的东西她也心动了。府里花草多,蚊虫也多,来回走一趟就被咬好几个包,要是有了这驱蚊的香囊,她当差也好受点。
“嗯,这些我都要了。”
“哎!”秦掌柜激动地不行,但香囊的价格她心里没底,只能求助苏奚。
苏奚微微点头,接过话来。
“这香囊和帕子按对卖,一对两百文。戴在身上或者放在衣柜里都可以,虽然比不上熏香留香久,但里面的花香也能持续两个月。”
苏奚看出这小姐不缺钱,普通的香囊只要五十文,她涨了四倍徐子兰眼都没眨。
秦掌柜接了一个大主顾,心里也高兴,越发觉得这姜娘子是个有本事的。
“这卖帕子和香囊的钱一共1640文,都在这了。”
“这么多?”苏奚知道卖出去多少钱,但她没想到秦掌柜会把钱都给自己。
“这是娘子自己卖出去的,理应把钱都给娘子。”秦掌柜笑着说。
“姜娘子有没有兴趣入股,以后卖出去的东西你拿七成锦绣阁拿三?”
秦掌柜舍弃这些小钱,也是想拉拢个大的。她这个店小,生意也一般,镇上的绣娘绣活也都大同小异,没有新鲜感。
苏奚两次送来的东西都让她眼前一亮,秦掌柜相信苏奚肯定还有更多绝活,她怕苏奚之后卖给别家,还不如现在卖个好拉她入伙。
苏奚秀眉上扬,她有些心动了。铺子不需要她打理,只要每个月送来绣品,之后就等着拿钱就行。
两人签了合同,秦掌柜心定了一半。
“合作愉快!”
出了锦绣阁,苏奚又去药店买了蜂蜡和其他香料,路过肉摊,她花了十五文买了两斤小排和一幅猪下水,随后拎着一堆东西回家。
刚要到村口,苏奚就看到严成颂被一个女人堵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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