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我在七零做精,疯批大佬疯狂沦陷》,是作者“色彩缤纷的薛静妃”笔下的一部小说推荐,文中的主要角色有明黛明代,小说详细内容介绍:地府一不小心勾错魂,本该长命...
在回忆起明代是谁后,一个计划在明黛的脑海里渐渐成形。
加上昨晚和今天早上的接触,她能判定,这个计划可行。
明代的情况其他人不了解,医学世家出身的明黛却很清楚。
通过昨晚和今早的试探与观察,明黛可以确定,他确实得了神经病,或者叫做狂躁症。
他的发病原因30%来自战后损伤,没有得到及时的心理疏导。
更多的,却是药物影响。
也就是说,有人在给他下药,让他神经错乱。
加上书里提到的,有人不希望他回城,基本就可以判定,他的存在挡了某些人的路。
明代的情况非常不好,药物已经损伤了他的大脑。
他对常识认知出现了记忆紊乱,现在靠着习惯在勉强生活。
再不医治,他很有可能会彻底失去意识,随时都有失控的危险。
这可能也是他上一世意外死在山里的原因吧。
此刻,看着阳光下,舔着糖纸的明代,明黛有些不忍。
她是有些军人情结的,之前她再懒,要是有军医会诊,她也会去。
总觉得这样一群可爱的人,值得尊敬。
虽然不知道明代以前是什么兵,但是他能被称为兵王和人型兵器肯定是佼佼者,更值得尊敬。
而且,她看好明代的身份,也需要这样的一个人给自己打掩护。
作为一个让整个红旗公社没办法的疯子,在几个大队间来回验证了他的不好惹。
对其他人来说,他是负担,但是对明黛来说,他就是专属保镖啊!
她能够找准明代的底线,和他和平相处。
明代能够听她的,她就相当于牵住明代牛鼻子上的鼻环。
那么她在大队,甚至是公社就无人敢惹了。
到时候:
想吃肉就吃肉,毕竟是明代想吃,强迫我做的!
想不上工就不上工,毕竟是明代不想要我上工干活的!
想去公社就去公社,毕竟是明代想去的!
想下馆子就下馆子,毕竟是明代想下的!
而且,最主要的是,她能够有绝对的理由独占砖瓦房。
相比较于前院的那些黑心肠,神经病明代可爱多了好吗!
想想都开心啊!
因为这些便利,明黛愿意养着明代,并治好他的病。
兵王不应该死在这里。
打定主意,她笑眯眯的上前。
“吃完饭,我们去捡柴好不好?”
明代苦大仇深的盯着糖纸,不明白,刚刚那个好吃到咬掉舌头的东西去哪里了?
明黛耐心的又讲了两遍,果然明代目光看了过来。
“吃完饭,我们去捡柴好不好?”
缓缓地,明代给了两人间的第一个回应。
没有回话,但是他点了下头。
明黛满意了,看样子,瞅准时间要给这家伙把个脉。
其他不说,得让他把常识恢复了,要不然不好沟通。
昨天去大队部的时候,大队长就告诉了她,新知青有三天的时间休整一下,三天后再安排上工。
其实往年都是一天的,但是今年送来的知青里有个明黛,十分对柳家湾领导班子的胃口,加上现在是冬天,活不多,所以柳大队长大手一挥,多给了两天。
明黛打算这三天全部用来囤积木柴,她不缺粮食,可以说是带过来的。
但是她缺明面上可以拿出来的木柴。
于是,当明黛和明代一起出现的时候,前院的知青惊掉了下巴。
看着她吃力的样子,等她再次把半桶水倒进水缸,他抢过水桶走了出去。
这是要给她帮忙?
明黛心情很好,这不,预备劳力就可以上线了,能帮着砍柴打水的。
还要什么自行车!
很快,来回几桶,水缸就满了。
明黛拿出一个大罐子,在另外一口小灶上坐稳,往里面加水。
抽出大灶里的木柴,塞到小灶里,又加了几块,拉了风箱,让火烧着。
明代已经端着自己的碗等着了。
明黛掀开锅盖,一锅咸米饭冒着油花,把明代都香迷糊了!
明代急切的把碗怼了过去,明黛不逗他,直接给他盛了结结实实的一大碗,还把两个荷包蛋都给了他。
“端着碗去案板上吃。”
边说边给他的碗里塞了个勺子。
明代珍惜的端着碗,像端着自己的儿子。
明黛给自己也盛了一碗。
咸香咸香的!
广式腊肠配上清甜的大白菜,解馋又解腻,加上香喷喷的大米饭,香掉了眉毛哦!
明代明显也是这么认为的,而且他还有荷包蛋,明黛碗里没有,只有他有!
莫名的开心!
两人虽然没有椅子坐着,站着也吃的十分满足,空旷和凉了一天的胃终于得到了缓解。
舒服!
明黛照例还是一碗就饱了。
放下碗,她蹲在小灶边,把瓦罐里的水烧开。
明代吃完一碗,火速来添饭。
明黛不怕他吃撑,瞅着量做的饭。
最后饭都让明代吃光了,明黛把锅巴铲下来给他啃,自己洗碗刷锅,特意给他看到。
明代蹲在一旁,咬的锅巴嘎吱响,看着明黛的动作若有所思。
明黛故意的,教会他后,以后就让他来洗锅刷碗。
水开了,倒进热水壶里,锅底还有火,她又舀了半瓦罐水温着。
想了想她起身,回到房间拿了两把锁,喊着明代过来。
先走到影子墙旁边的前门,把门在里面锁死。
“这里以后就不开了,省的前面的人过来抢我们的东西吃。”
明代眼神一冷,凶狠的瞪着前院,明显想到了之前他们干过的烂事。
来到后门,把平板车推进来,关好门锁上。
“以后咱们从这里进出,钥匙要不要给你一把?”
之前没听到过开门的声音,结合他的身手,明黛猜测,他应该/imgs/pic/pic7fb9e2.png是翻墙进出的。
果然,明代摇了摇头。
明黛就把一把备用钥匙塞到了一处墙缝里,告诉他需要自己拿。
锁好门,回到房间,明黛拿出几个盐水瓶。
她爸爸在医院工作过,大队长都知道,这个她拿出来并不突兀。
灌好水,仔细检查了封口,没有漏水的。
递给明代两个瓶子:“放你被窝里,暖和,不要打碎了,烫着你。”
明代接过,滚烫的触感让他惊奇,来回看了半天,还想要互相碰一碰,被明黛骂了,委委屈屈的带着瓶子回到房间。
明代的房间很冷清。
他下乡第三年了,一开始带了的东西确实很多。
但是他的精神状态越来越差,很多东西自己遗忘了,或者被其他人偷了。
等来到柳家湾的时候,就剩下一床行军被,一身棉服,一双军靴,连个换洗衣服都没有。
锅碗瓢盆更是丢个精光。
做饭的锅和勺子忘记哪里来的了,反正他穷的很干净。
这会他抖开湿漉漉的被子,把滚烫的瓶子塞进去,不舍的拍了拍才起身出来。
厨房里,明黛已经倒好了两盆热水。
衣服很合身,鞋子也很合适,虽然是老头装,他穿着也挺精神,就是太瘦了。
明黛还是没有阻止,最后他被呛得抬头,眼睛都红了,水汪汪的看着自己,莫名有些委屈。
明黛捞起土豆丝,控了控水,倒进锅里。
“滋啦!”
土豆丝掩盖住了香味,男人有些着急。
下一刻,铲子翻炒,香味再现,男人重新安静下来。
明黛拿出醋瓶,沿着锅边轻轻撒了一些,一股酸辣的香味在厨房炸开。
明黛能清晰的看到男人颈部的喉结上下滚动。
翻炒几下,把锅盖盖上,明代有些着急,伸手去抓。
明黛没有阻止,开口说道:“没熟,不好吃。”
果然,男人的动作停了,略有疑惑的看着锅盖。
明黛没理他,转身去了大灶,掀开锅盖,苞米面饼子的甜香味道袭来。
唰!
明代立刻就站到了大锅旁边。
即使不说话,明黛也能感觉出他的急切,怕他忍不住伸手,明黛用锅铲铲掉一块,放在碗里,等到不那么烫手了,才递给他。
“先吃这个。”
明代立刻伸手接过。
明黛趁机看了眼他的手,很干净,也很血腥,关节处都破了皮,又被他搓掉了。
一个是手上的冻疮被他搓破了,一个是昨晚打人打的。
但是手很干净,指甲很长,没有嵌泥。
他举着饼子,大口吃着,只是两三口,有明黛半边脸大的饼子就不见了。
而明代的眼睛明显亮了起来,虎视眈眈的看着锅里的其他饼子,但是没有伸手去抢。
果然,他是有原则的。
明黛试探了一下,明代是可以沟通的后,很是满意,她打算用美食收服明代的胃。
和他一起住,比和知青与村民一起住要好上很多。
明黛边铲边给他,一会功夫,他就吃了四块。
明黛也铲好了饼子,还剩12块。
无视他继续举着的碗,明黛把她带来的热水壶提了过来。
把多余的水舀进热水壶里,盖好盖,放到一旁的桌子上,对着还在举着碗的男人道:“这个,不能碰倒,会烫伤你,很疼,但是可以倒水喝,是热的。”
又重复了两遍。
她抓了把苞米面,边搅拌着锅里的水,边把苞米面撒了进去。
勺子搅动几下,苞米面粥就好了。
一旁,明代已经端着碗到热水壶旁站着了。
他看着热水壶想了很久,慢慢拔下塞子,又盯着冒出的热气看了很久,这才拿起,往碗里倒了一碗热水。
放下的时候,还知道轻轻的,把塞子又盖了回去。
端起碗,热气熏了一脸,他喝了一口,牙齿被烫了一下。
然后他用嘴唇试探了一下,等到不热了,才继续张口去喝。
越喝越开心,最后一碗没够,他兴奋的要装第二碗。
明黛悄悄看着,喊住了他:“不喝开水,拿碗过来。”
明代原地纠结了一会,还是拿着碗过去了。
明黛给他盛了一碗苞米面糊糊,很浓稠。
明代端着碗看了半天,嗅了嗅,闻了闻,用嘴唇试了试。
被烫到了。
再嗅一嗅,闻一闻,用嘴唇试了试。
嗯,还是烫到了。
就这样试了几次后,终于不烫了。
他张大嘴喝了一口,浓郁的甜香充斥着口腔,还没有来的及品尝就呲溜一下滑进胃里不见了!
明代着急,大口往嘴里灌,第一次糊了一嘴。
看着空碗,他有些不开心。
明黛又给他盛了一碗,明代开始重复刚刚的动作。
明黛趁着这个空隙,把炒好的土豆丝盛了起来。
明代如约而至!
盯着土豆丝,他有些疑惑,又有些着急。
“等下,我们一起吃。”
把案板清理一下,土豆丝和苞米面饼子放好,明黛给自己盛了碗粥。
拿出一双筷子递给明代。
他犹豫着接过,明黛示意了一下使用办法,轻松的夹起一块饼子。
明代眼睛亮亮的,也试了一下,失败了。
再试,还是失败了。
再试,成功了。
“吃饭!”
明黛把碗放在案板上,拿起一个饼子,夹起土豆丝,一口饼子一口土豆丝。
香甜的苞米面粥,酸辣鲜香的土豆丝,加上她特意放得青花椒,三者碰撞在一起,那味道!
明黛只能说,70年代第一顿自己做的饭,她满意极了!
明代颤巍巍的学着明黛夹起了一根土豆丝,在掉落前放进了嘴里。
“轰隆!”
明代的味觉得到了拯救,疯狂叫嚣着想要。
于是他开始疯狂的夹菜,粥和饼子都不吃了。
但是他只会一根一根的夹,明黛一筷子抵得上他忙活十几次。
看着越来越少的菜,明代不开心了。
明黛看出他的意思,慢悠悠的在盘子中间画了条杠。
然后就只吃自己这一边的菜了。
看了一会,明代明白了,他伸出筷子,把微微歪掉的线尾收了回来。
呵呵,还真的一点不让啊。
明黛只吃了一个饼子,一碗粥,半碟子土豆丝。
吃饱后,她就去刷锅刷碗了。
此刻,她浑然不知, 前院的人都以为她死了,犹豫着是不是要告诉大队长。
然后一阵霸道的香味就让他们无心去想其他了。
谁这么过分!早饭就做的这么香!
下午还怎么吃饭!
明黛这边则是忙着阻止明代吃第8块饼子。
他已经把剩下的粥和菜都吃了,饼子也吃了7个,实在不敢让他吃了。
明黛把饼子包起来:“给你留着,上山吃。”
明代想了想,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个布袋,正是自己昨晚给他装鸡蛋糕用的。
明黛看了看,没弄脏,把剩下的几个饼子放进去。
明代火速接过,想要继续揣兜里。
奈何饼子太大,放不下。
他又把饼子揣进了怀里,还用力按了一下。
能看出,非常满意了。
明黛拿出两颗大白兔奶糖把他哄了出去,趁着这会锅底有余温,把锅和餐具清洗了,厨房各处擦了一遍。
边打扫边盘算着厨房还缺啥。
打扫完,把锅底灰埋好,避免起火,关上厨房的门出来,就看到了坐在石磨上的明代。
尽管他现在很瘦,也不得不承认,他很帅。
他的帅和现下的审美不太一样。
对于现在的人来说,他的五官过于深刻,和欧美人差不多,而且他的个子太高了。
在这个普遍营养不足的年代,男生一米七五都算高的了,他却有一米九。
且因为当过兵的缘故,他的仪态很好,腰背挺直。
即使这会坐着,也像是一根竹竿一样,这样就更显得高了。
加上他现在瘦的脱相,看上去,是有些吓人的。
明黛打量着他的举动,内心有了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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