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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炮灰?我靠心声拯救全家篇章精选小说推荐

陆朝朝陆远泽 著

都市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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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完结  作者:陆朝朝陆远泽  13.52 千字更新时间:2024-07-17 02: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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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穿越重生为叙事背景的小说《穿书炮灰?我靠心声拯救全家》是很多网友在关注的一部言情佳作,“夏声声”大大创作,陆朝朝陆远泽两位主人公之间的故事让人看后流连忘返,梗...

穿书炮灰?我靠心声拯救全家篇章精选小说推荐
太后呆呆的看着她。

这俩人对话的极其丝滑,丝毫没明白,她是怎么和两个月婴儿交流的。

可瞧见向来骄纵的女儿,卑微到了尘埃,只得点头应下。

“依你便是。三个月后,再不得推脱。”

长公主抹了把眼泪,从地上爬起来。

“朝朝,你可真是本宫的心肝宝贝。芸娘,你生了个好女儿……”长公主看的恋恋不舍,这就是她的梦中情娃啊。

【/imgs/pic/pic730c9c.jpg生,十个八个都给你赐!】小家伙胖手一挥。

许氏眼皮子直跳,忙将女儿接过来。

“长公主殿下,朝朝还是个孩子,什么也不懂。这……当不得真。”长公主成婚十几年,看过无数太医,都不曾有孕。

若三个月内没怀上,怪朝朝怎么办?

长公主抿着唇笑:“你放心,本宫明白。”许氏爱女心切,她懂的。

但她这次莫名的相信朝朝。

“摆膳吧。”太后有意留许氏在宫中用膳,多陪陪长女。

宫宴繁琐,规矩众多,但御膳房的佳肴亦是可口。

嬷嬷抱着陆朝朝,陆朝朝闻见香味儿,黑黝黝的眼珠子便亮了起来。

【肉!肉,好想吃肉,给我吃一块儿,给我尝尝!】小朝朝张着嘴,稚嫩的声音不停的啊啊喊。

【不行给我舔舔盘子也行啊。】许氏冷汗都快下来了。

“快抱到本宫身边来。”长公主让嬷嬷将孩子递给她。

“馋嘴啦?你还没长牙呢,等百日开荤给你沾点肉星儿啊。”长公主越看越喜欢,可真是长在她心巴上。

怎么就不能指定生这样儿的呢?

长公主少见的单手抱着她,单手执箸。

皇室礼仪都顾不上。

长公主抬起银箸,夹了一筷子正要放进嘴里。

哪知……

从怀里伸出一只又短又圆润的小爪子,飞快的攥住了筷子。

抓住筷子上的那块软肉,死命的往嘴里塞!

许氏吓出一身冷汗,冲上前便抓住她的手:“快来人!!”许氏从听见她心声就一直注意着,差点就让她得逞。

这不到两个月,牙齿都没长,若噎住该怎么办?

太后都给看懵了。

“哎呀,这家伙手脚可真快!本宫都没反应过来。”长公主虽未养育孩子,但也有常识,给惊出一身冷汗。

两人深怕伤着她,只得一点点掰开她的小肉手,将里边的肉取出来。

陆朝朝急得冒眼泪【肉,我的肉!】

她在许氏脑子里嗷嗷哭。

许氏又气又笑。

“等你长牙,娘天天都给你做肉吃啊。快松开,这肉你吃不得。”许氏连哄带骗,才将她手上的荤菜取出来。

只是手上的油星儿,坚决不让洗,紧紧的握成个小拳头。

时不时塞进嘴里嗦两口。

精致白嫩的小脸上,很是满@#足。

陆朝朝幽幽的叹了口气,重来一世,除了实力能保留,她的心性想法却在慢慢成为一个孩子。

这便是天道的束缚。

吸溜……

嗦了一口油星儿,好次。

“世上最快的便是婴儿的手。这话果然不假。”长公主一脸震惊。

这手快的她都没抓住。

为了防止她抓碗,只得将陆朝朝远远抱开,待许氏用了午膳,才带她出宫。

“这孩子讨喜,又是头一回进宫,哀家可得赏点东西。”

太后大手一挥,便赏了无数珠宝头面。小家伙最喜欢的便是那个象征着平安健康的金苹果,抱着就不撒手。

长公主有意敲打忠勇侯,便赐下一颗硕大的夜明珠。

“芸娘,听说……侯爷原本购置了十八颗夜明珠。”她语气顿了顿,她知道好友有多爱忠勇侯。几乎爱到失去自我,以他为命。

“可夜明珠,只有一颗送到了朝朝手里。”她也没多说,好友不爱听忠勇侯的坏话,她只能点到即止。

许氏沉默着低头。

长公主叹了口气。

出宫的路上。

【发财了发财了,这金子是真的吗?】小朝朝双手抱着金苹果,啃得满嘴哈喇子。

许氏吸了口气,她怎么生出个财迷?

她哪里知道,修真界最穷的就是剑修。

陆朝朝还是个剑修老祖!!这辈子,兜里就没拥有过钱财!

“回娘家瞧瞧,看看母亲如何了。”许氏吩咐了一声,登枝立马差人去打听。

许氏回到忠勇侯府时,已经华灯初上。

她刚进门,陆远泽便收到消息急急追了出来。

他眉眼都是汗,少见的焦急。

“芸娘,岳父一家怎么出狱了?”说完,似是觉得语气不对,忙又一句。

“芸娘,下午我联合了几位大臣想要替岳父说情,这求情书还未呈上去。岳父便归家,这是怎么回事啊?”求情书捏在手里,似乎焦急不已。

许氏微敛着眉,神色有些疲倦。

“圣上误会许家,给大哥加官进爵了。”她眉宇含着笑意,仔细看去,果然发现陆远泽眼中闪过一抹憎恶。

“不知谁举报,许家歪脖子大柳树下,有巫蛊之物。”

“哪有什么巫蛊之术,只有许家的爱国之心。里面埋的呀……”许氏卖了个关子。

陆远泽心都提了起来。

“埋着什么?”他语气有些冷。

“埋着许家为朝廷愿意奉献一切的忠心呀。”许氏说完,身后的丫鬟还多了一句嘴。

“咱们还得感谢举报人呢,否则许家哪有这造化?大老爷升任正二品,这可比老太爷升迁还快。许家啊,又要重新起来了。”觉夏瞥了忠勇侯一眼。

忠勇侯面色霎时惨白,拳头死死的握着,强忍着突如其来的冲击。

“真,真是好造化。”他微微吸了口气。

“还不止这场造化呢,咱们夫人得陛下嘉奖,赐三品诰命。明日一早,圣旨就下来了。”映雪高昂着头,她家夫人年轻时便名动京城。

若不是常年被陆远泽打压,哪里会成这菟丝花模样。

这次,陆远泽眼睛都红了。

“侯爷在朝堂上走动,芸娘也不能拖后腿呀。”

【他嫉妒了他嫉妒了】

【岳父比他门第高,连媳妇儿都比他品级高,哈哈哈哈,他嫉妒的眼睛都红了】陆朝朝在心里狂笑。

软饭硬吃的渣男,活该!

“放心吧,每年陛下都会请护国寺方丈出山。在京城镇守,绝不会出问题。”

他摸了摸妹妹小脑袋,突的……

后头传来一阵声音。

“胖汤圆,你布袋里装的是什么?为什么会动?”

陆元宵嗖的一下把妹妹按进袋子里。

“关你屁事?”他将袋子护在身前,神色满是防备。

“胖汤圆,你好娘哦。竟然背个花布袋,哈哈哈哈……读书不行,打算做女孩了吗?”对方语气极为挑衅。

这是护国公家的小孙子李思齐。

身后还站着两个小公子,姜家嫡子,姜云墨。

他便是姜云锦的弟弟。

还有一个是小和尚。

这是皇帝的四皇子,今年才六岁。听说出生时命格不好,生来就体弱多病。

出生就日夜啼哭不止,眼睛都不愿意睁开。

送到了护国寺做小沙弥。

但看起来依旧瘦弱。

“你才娘!你全家都娘!”陆元宵已经到了书院前,吐了吐舌头,绝不给他。

“那你为啥背个花布袋?反正,我死都不会背这么花里胡哨的袋子。”李思齐翻了个白眼。

姜云墨在旁边附和:“就是。”

陆元宵压根不愿理他,姜家都是背信弃义落井下石之人,呸!

“快把袋子打开给我看看!”李思齐想抢。

正好。夫子手拿戒尺走进了门,他才怏怏的坐下。

还狠狠的瞪了一眼陆元宵。

心里越发好奇,他袋子里到底带了什么宝贝。

这是国子监的启蒙班,学生年龄在七八岁。

班上统共十二人。

陆元宵家世中等,学业差,又因为姜云墨在其中掺和,导致他在班上略有些受歧视。

甚至被同窗排斥。

他唯一的好朋友,最近病了,便不曾来书院。

夫子在堂上摇头晃脑的讲课,陆元宵时不时低头看看妹妹。

李思齐越发好奇,对着远处使了个眼神。

便有人吸引陆元宵注意。

陆元宵一个不察,便被李思齐将花布袋抢了过去!

砰!

花布袋将桌上的书本打落在地。

夫子面色严厉:“元宵,你站起来,夫子方才讲了什么?”

陆元宵面色愕然。

为政篇: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陆元宵顿时背诵出来。

夫子看了他一眼,摆手让他坐下。

李思齐朝着他挑衅一笑,然后低头朝花布袋看去。

?????

这一低头,便瞧见个粉雕玉琢白瓷般精致的娃娃,正撅着屁股坐在袋子里,抱着小脚啃着。

瞪着黑黝黝的眸子,看向他。

她只露出个脑袋。

肥嘟嘟的小脸蛋,正傻呵呵的乐着,咬着脚指头,一脸呆萌。

李思齐瞪大嘴巴,夭寿了!

陆元宵把他妹妹偷出来了!!

陆朝朝瞥见他,小脸皱了皱,犹豫一瞬,大度的将脚丫子递过去:“啊。”

李思齐满脸呆滞。

压低声音道:“谢谢款待,但我……不爱啃脚指头。”面色有些纠结。

婴儿爱啃手脚也就罢了,咋还请别人啃呢?

或许,在她们眼里,这就是好东西齐分享的快乐?

“给我看看!”姜云墨戳了戳他,李思齐眼睛一瞪,抓紧花布袋,挡住了他的目光。

陆元宵坐立难安,一直煎熬到下课。

猛地冲到李思齐面前!

“还给我!”他眉宇都冒了冷汗。

姜云墨在中间使坏,他一直被李思齐针对,万一李思齐欺负妹妹怎么办?

他就不该把妹妹带过来,陆元宵眼眶发红。

“怎么跟齐哥说话呢?大呼小叫的,信不信……”姜云墨话还未说完,李思齐便狠狠瞪了他一眼。

不过活着也受罪,阴人生来能见鬼,七月半岂不是要吓个半死?陆朝朝在心里吐槽。

陆元宵瞪大了眼睛。

难怪四皇子常年住在护国寺,今年若不是他母亲贤贵妃病重,只怕都不能回宫。

“等会放学,你早些回宫。别冲撞了脏东西。这三日,可千万别出门!”

他身子弱,又是阴人,很容易被恶祟夺舍。

果然,刚用完午膳,宫里便来人将四皇子接走。

“他三年那年想家,七月半那日偷跑回宫。等他清醒过来,已经是三日后。那三日他性情大变,据说贤妃娘娘都被他吓得大病一场。”李思齐叹了口气,他知道的还要更多一点。

那次,四皇子双眼血红,活生生咬死贤妃的狗,吸干了血。

整个人宛如恶灵。

醒来后记忆全无。

那三日,便是被邪祟占据了身体。

“最惨的是,三岁前他都不敢睁眼,每日拿纱布捂着眼睛。”小时候经常见鬼,这也是他小时候极其难带的缘故。

“就没有办法挡住邪祟上身吗?护国寺高僧也做不到吗?”

“生来就体弱多病,在清冷的寺庙住着,与父母常年分离。还要时刻注意被夺去身体。”

陆元宵以前总觉得四皇子性情清冷,如今看着,倒觉得对方可怜。

李思齐摇了摇头:“方丈只能保他一时平安,贤妃娘娘遍寻天下,也找不到一劳永逸的法子。”

两人有了共同养崽崽的经历,反倒觉得对方人不错。

这多简单?

把我的胎毛剪一戳,阎王见了都害怕。陆朝朝翘着肉呼呼的小脚,嘴里卟噜卟噜的不停。

她发现了,每日多卟噜卟噜,对她发声有很大帮助。

哎,啃手啃脚的天性,简直无法克制。

而且最近她总觉得牙根痒痒,估摸着要长牙了。

陆朝朝烦躁的抓了把头发。

“哎哎哎,别抓别抓,就这么两根,别抓秃了。”陆元宵听她提起胎毛,稍稍留意了一眼。

她的胎发并未剪,尚还留着。

可他对妹妹有些怀疑,这两根软绵绵的胎发,能挡邪祟上身?真的假的?

一个下午,两人就有了深厚的革命情谊。

直到放学前,两人还腻腻歪歪的看着花布袋,笑的一脸温柔。

陆元宵满脸笑意,他又交到一个新朋友啦!

刚走出书院大门。

他便瞧见立在门口,沉着脸提着棍子的许氏。

“嗷嗷嗷嗷!!!”

陆元宵前脚刚出大门,后脚便被打的嗷嗷叫。全城都能听见他的惨叫声。

众人眼睁睁看着许氏,从他书袋里抱出个白嫩嫩的奶娃娃。

奶娃娃生的冰雪可人,一副讨喜的模样。

“陆元宵,你吃了熊心豹子胆,竟然把妹妹偷来书院!!”许氏暴跳如雷,天知道她今儿多么恐慌。

几乎将半个京城都掀过来!

“我看你是皮痒了!!我让你胆大,让你偷妹妹出门!”

“下次还敢不敢?下次还敢不敢?!!”许氏抄起棍子追着打,陆元宵嗷嗷叫,心里琢磨着。

下次还敢!

“去跪在祠堂,没我的准许,不可出来。”许氏绷着脸,紧紧的抱着女儿。

陆元宵耷拉着脑袋,垂头丧气的哦了一声。

然后默默去跪祠堂。

登枝今儿腿脚都吓软,这会才稍稍回过神来。

娘亲不要怪哥哥,朝朝好想出门呀……

吧唧,在许氏脸上亲了一口。

许氏看了眼笑的没心没肺的女儿:“今天就你最高兴。可把娘亲吓死了。”光是想想,她都后怕不已。

“小公子也是喜欢妹妹,夫人……”登枝想给陆元宵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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