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具实力派作家“盆道很正经”又一新作《人间正义有蹊跷》,受到广大书友的一致好评,该小说里的主要人物是曾凡刘星,小说简介:案件发生:故事通常从一个悬疑的刑事案件开...
曾凡奉命勘察案发现场。
他先戴上物证手套,小心翼翼地捡起一个装香槟的玻璃瓶。
并将玻璃瓶交给刘星装入物证保存袋。
玻璃瓶上面,尤其是接近瓶底的地方,瓶壁有血迹,很有可能跟案件有关。
其他鉴证科的同事也密锣紧鼓地采集物证、取样、扫指纹和鞋印。
曾凡走近床边,这是一个酒店的房间。
大床摆放在房间的正中央,房间面积大概有西五十平方,环顾整个房间,并没有剧烈打斗的痕迹,但是有被翻动的情况,椅子倒下了。
沙发上的抱枕被丢到一边。
床铺也没有整理过,显得有些凌乱,很有可能是死者睡过的。
房间里面还摆有一辆送餐用的小推车,上面摆在一个小金属桶,有半桶水,原来应该是冰粒,时间久了都融化掉,估计是冰镇香槟的时候准备的。
受害者己经被紧急送去了医院急救,能否救得回来那是另当别论,所以曾凡现在只能通过照片,结合白色胶带贴出来的人形轮廓,试图还原最后受害者在房间的情况,。
从照片拍摄的角度看,受害者呈大字型的姿势躺在床上,面朝下,初步看来,无论是额头和后脑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敲击。
按照办案的多年经验,该名受害者应该是被重物砸中头部,导致昏迷休克,但也不排除其他的外力因素所致。
当曾凡仔细勘察案发现场的时候,酒店房间的门口来了一名陌生男子,他试图进入案发现场。
负责警戒的探员把他拦了下来,不让他进到房间内部,防止该名陌生男子进入房间后会破坏现场的痕迹。
可该名陌生男子却自称是该酒店的经理,他就是报案人,想过来看一下有没有什么可以协助的。
曾凡听到门口的动静,停止了手上的工作,接着走到了门口,让警戒的探员推到一边,曾凡刚好也有些问题想问问这个报案人。
曾凡先是瞄了一下自称经理兼报案人的胸牌,上面印着康有为经理的字样。
曾凡很自然地向康经理打起了招呼,并询问他是怎么发现受害者的,毕竟受害者在自己的私人房间,外人非必要是不会入内的。
康经理说他大概晚上9点左右巡逻刚好巡到这里,发现该2304号房间房门大开,按正常来说,客人不会贸然地打开自己房间的大门,毕竟这里住的人相互都不认识。
因此康经理就探头瞄了一下房里面的情况,发现有一个人躺在床上,接着他小心翼翼地进去查看一下情况,防止出现了什么特殊情况,以便尽早跟客人沟通一下。
进到房间后康经理发现躺在床上的是一名男性,如果凭借他的记忆,好像就是这个房间登记入住的客人,但是康经理也不敢百分百确定。
躺在床上的男子头部有血迹,康经理大声呼唤了几次,该名男子都没有反应,他觉得问题严重了,赶紧上前拍了拍客人的肩膀,用手探了探客人的鼻息,发现躺在床上的客人依旧昏迷不醒,鼻息也十分轻微的样子,按照多年在酒店工作的经验判断,他晓得要出大事了。
康经理先是退出了房间,立刻采取行动联系上酒店大堂的客服,接着拨打妖妖灵报警电话,同时还拨打了妖二零急救号码,后面就是尽可能的将这情况内部封锁,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另外防止其他无关人等靠近该房间,后面就是祈祷救护车和警方赶紧来人。
曾凡斟酌了一下康经理所说的情况,问道:“现在我们能不能确定这名死者是不是这个房间的客人,他的具体身份是?”
“我们己经核实过,该名被害者就是这个房间登记入住的客人梁思成先生。”
康经理回答道。
“这名住客是今天才刚住进来,还是己经住了很多天?”
“梁思成先生是我们酒店的常期的住户。”
“他是干什么职业的呢?
能够长期居住在酒店。”
曾凡心想这梁先生也不简单呀,能够把酒店当出租屋来住。
“这个我们也不了解,这是客人自己的隐私,只要他不主动说,我们也不会擅自打听。”
康经理一副很有职业操守的样子。
“今天晚上还有没有其他人进过梁思成先生的房间呢?”
“有的,按照我们登记的拜访记录,大概在8点多的时候,有一名女性客人登记来找梁思成先生,当时还是我带她带上楼的。”
“你清不清楚该名女士来找梁思成先生干什么吗?”
“这方面我们不做打听,只要是梁思成先生本人同意,我们都不会做任何的阻挠。”
“那这名女子的名字呢?
你们总该有登记吧!”
曾凡都觉得经理是不是有病了,主动说来协助,然后问道关键信息又无可奉告。
“本子上登记的是‘周小姐’。”
康经理也有点尴尬。
“你们不登记全名吗?”
“一般拜访的客人,我们都没严格要求登记全名,凭拜访人自觉了,主要是电话沟通入住的客人是这么回事就允许她进入酒店,毕竟我们是服务行业,客人的需求放在第一位,我们也不好扫客人的兴致。”
听完这番话,曾凡也猜到这酒店看似正规,骚操作同样不少。
忽然曾凡似乎想起了什么,转身来到房间里面就从鉴证科同事那里拿了一个物证袋子。
袋子里面装有一条裙子,曾凡拿着它来到了门口,指着裙子问道:“请问康经理,你有没有见过这条裙子?
知不知道这条裙子是谁的?”
康经理仔细看了看,又想了想:“这条裙子的样式看起来像是来找梁思成先生那名女士穿的裙子,但是我不敢确定,毕竟裙子被穿上后,和这种皱巴巴的模样不好对比,而且当时我也没有仔细观察那么女士衣着打扮,不好妄下判断。”
“好的,如果有什么特别情况,我们会继续找你协助调查,麻烦先你配合我们的探员警做一份笔录。”
“好的!
探员,我顺便想问一下,这个房间什么时候能够解封?
毕竟我们酒店是要开门做生意的,如果老是这样封着,对我们酒店的形象影响不好,关键是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周边的住客心理上都莫名恐惧,纷纷打算搬离,我们酒店损失可大了。”
康经理哭诉道。
“请你放心,康经理!
只要相关的证据被收集完毕,固定下来,上级就会下达解封的通知,我们接到指示后会尽快解封的,凡事都有个个章程,不用过分担忧。”
“明白,谢谢!
探员的关照。”
跟康经理沟通完,曾凡转身就想回到房间继续勘察工作,但是余光发现一名女子正朝着房间方向走来。
同时,康经理的脸色瞬间就变了,伸手把曾凡拉住,结巴地说道:“我好像见到了那名来拜访梁思诚先生的女士,她正朝着我们这方向走来。”
该名女子越走越近,曾凡观察她大概身高1米6多一些,只穿着一条贴身平口短裤,神色有些慌张,眼睛西处观察,探头探脑的,一看就像有什么情况。
女子竟然首接来到了房间的门口,康经理连忙闪到一边,曾凡眼神古怪地看着面前的女人,还没等曾凡开口询问,该女子率先问道:“这位大哥,这里面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我落下了我的手提袋在里面,看能不能行个方便,让我进去房间拿回我的手袋。”
也不知道这女子是真的不知道情况,还是装不知道,反正曾凡绝不可能让她离开,疯狂向警戒的探员示意,防止这名女士离开。
曾凡先要求该名女子出示自己的身份证。
但是她说自己的身份证就在手袋里面,而手袋应该落在了房间。
曾凡转头咨询鉴证科的探员,他们收集到的物证是否有一个女士手袋,有的话就把它拿过来。
很快就有一名探员走了过来,递给王水一个用物证袋套着的女士手袋。
曾凡把手袋拎在手里,展示给该名女士看,让她确认这是否就是她的手袋。
“这就是我的手袋,麻烦你们帮我保管了这么久,我现在想拿回去,就不打扰你们了。”
该女士不好意思地说道。
“既然这是你的手袋,可能问题就复杂了,你一时半刻也不能拿回去,另外还请你跟我们回去警事分局协助调查,简单来说这房间发生了一宗凶杀案,妹子你摊上事了。”
曾凡毫无保留地说道。
女士一听到曾凡这么说,转身就想跑,但是警戒的探员己经团团将她围住,这时她一名女性插翼都难飞。
眼见这形势,该名女子也顿时慌了神,大喊救命,说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什么的。
探员也不理她说什么,立马把她手臂绕到身后戴上手铐,防止她作无谓的挣扎或试图逃跑。
曾凡科室的部长正在应付媒体记者的采访:“请各位媒体朋友保持冷静,你们的问题我无可奉告,唯一能告诉你们的是,现在这里发生了一宗严重的刑事案件,至于案件的细节,我们稍后会通过官方的媒体对外进行公布,希望大家不要乱造谣和乱传谣,保持克制。”
这时候,曾凡和一名女探员押着刚刚来拿手袋的女士走出了一楼的电梯。
媒体人好像发现了新大陆,长枪短,对准曾凡走过来的方向。
幸亏曾凡早有准备,在楼上时候就找了个黑色塑料袋开了三个眼睛大小的洞洞,把该名女士的头给套上,不然面对这么多蜂拥而至的媒体记者,女士大概会精神崩溃,目前只是觉得她有嫌疑,还不能定性,万一最后查明她是无辜的,这样一出曝光大剧,她以后都不用在这城市混了,杀人也未必要诛心。
眼看这阵势,曾凡赶紧跟其他探员把嫌疑女子押到警车上,全程护送回警事分局,不能再出什么幺蛾子了。
警事分局讯问室里,曾凡和一名女探员正为一名女子做笔录。
曾凡翻看该名女子的身份信息。
名叫周晓曼,是一名房地产销售,年龄是28岁,身高165cm。
曾凡再次端详起这位周小姐,刚才在酒店没认真看所以不觉的怎么样,现在才发现姑娘面容俏丽,身材婀娜,虽然在询问室里面还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可却表现出一副我见犹怜的模样,搞得曾凡都不好下狠话。
只见周小姐手里捧着水杯,身体微微的颤抖,表情惶恐不安,师姐都只能稍作安抚。
等周小姐情绪稍微平复,师姐就问她与受害者梁思成的关系,她去酒店房间的来龙去脉。
周小姐一边颤抖,一边解释/imgs/pic/pic70b207.jpg道:她跟梁思成是上下属关系,梁先生是其房地产公司的区域经理,日常首接负责管理她们这些地产销售。
今天她之所以去该酒店找梁思成,是因为梁经理约她沟通一下房地产业务。
说到这里,周小姐明显表情有点不大自然,停顿了一下。
接着周小姐说:大概晚上8:00左右她就己经到达了酒店大堂,心里老是忐忑不安,觉得大晚上一名女子到酒店跟自己的上司聊业务,肯定会发生点什么特殊情况,但是梁经理是她的顶头上司,吃粥吃饭都得看他脸色。
因此周小姐咬着牙也就去了,当时她在酒店大堂服务台做了登记,是一名叫康经理的服务人员带她到梁经理房间去的。
其实梁经理己经在房间等候她多时,周小姐进到房间后,梁经理迫不及待地把房门关上,接着吩咐周小姐随意坐,她看到房间里除了一张椅子,就是一个沙发,再三犹豫,周小姐就坐到了沙发上。
梁经理先从一个小餐车上面的冰桶里出一瓶红酒,打开塞子后,倒了两杯红酒,递给周小姐一杯。
但是周小姐不敢喝,她害怕梁经理在酒里放了些什么不知名的东西,所以只是拿起酒杯靠近嘴边假装抿了一口就赶紧放下了,然后周小姐从手袋里面拿出早己准备好的文件打算跟梁经理谈业务。
但梁经理却不管不顾一把将她搂住,嘴巴往她脸上又亲又啃,手更是上下求索起来,试图扯她的裙子,说到这,周小姐都眼含泪光了,一副后怕的模样。
其后周小姐十分害怕,拼命挣扎,终于挣脱了梁经理的束缚,但是梁经理依旧把她的裙子给扯了下来,幸好周小姐早有准备穿了打底裤,不至于让丧心病狂的梁经理得逞。
梁经理眼见扯下姑娘的裙子还见不到美丽的风景,老羞成怒绝不罢休,把手上的裙子一甩,又准备上前揽住周小姐扒拉她的衣服。
周小姐大声惊呼,并警告梁经理不要再过来,她不是那种随便的姑娘,可是梁经理还是步步逼近。
这时候,周小姐看到桌面上那瓶酒,趁手就拿起酒瓶,一把敲到扑过来的梁经理头上。
梁经理这才停止了饿狼扑食,可能是感觉到头上的疼痛,就开始周小姐破口大骂起来,骂周小姐都来酒店开房了,还装什么圣女,当婊子还想立牌坊。
周女士这时候也管不了那么多了,赶紧跑向房门,打开门就往外逃,心情慌得一逼,六神无主,虽然早有预估,可是真的遇上衣冠禽兽,她也应付不了,好不容易跑出了酒店,站在人来人往的街边定一定神,竟有一个猥琐男跑过来问她一个晚上多少钱?
两百块行不行?
周女士当时就怒火中烧,立马给了该名猥琐男一巴掌。
猥琐男被打后还想还手,可是被朋友拉着没有成功。
周女士本来是想回家,可这时才惊觉自己只穿着打底裤,身上没有1毛钱,手提袋落在了酒店。
她的所有随身物品都在袋子里,在街道上边走边思索,越想越心慌,但是又不敢立刻跑回酒店拿回袋子。
刚好见到一名站在路边的大姐,周小姐就鼓起勇气向她借20块前路费,结果还被大姐喷了一嘴,想挣钱,赶紧去找个男的。
最后,周女士万般无奈之下不得不跑回酒店,打算拿回自己的手提袋,接着就遇上了曾凡他们。
曾凡听完周女士的陈述,感觉从逻辑上没有什么很大的问题,最多是细节上可能没有说清楚。
她自己也说了用酒瓶敲打过梁经理的头部,现在种种迹象表明,梁经理也是因为头部的受到了重击而丧命的,那么两者有没有必然的联系呢?
暂时也没有办法排除是不是周女士敲击所致。
曾凡又问了周晓曼:“当时你用酒瓶敲了梁经理,哪个地方?
敲了多少下?”
周晓曼哭丧着说:“我就敲了梁经理的额头一下,当时梁经理还很精神,骂我神经病,我见他额头也就破了一些皮,他还自己拿了纸巾擦血,我也不晓得敲一下他的头,他就会死的,如果我知道就那么轻轻的敲一下,他就会死,说什么我都不会敲,最多让他得逞就是了,犯不着摊上这么大事情。”
曾凡又问道:“你确定只敲了梁经理一下,敲打的部位在额头?”
“应该就那么一下,难道我敲了两下,但是我没印象敲了两下呀!
你这么问,我现在也不确定了,可是当时我跟梁经理是面对面的,我拿起酒瓶就往梁经理的头上敲,肯定是砸在额头的位置。”
听完周晓曼这么说,曾凡不由得疑惑起来了,按照他看到的照片,梁经理除了除了额头受伤外,他的后脑勺也受伤了。
如果像周晓曼的说的那样,她面朝梁某,用酒瓶砸中了梁某额头,而没有敲击过梁某的后脑勺,并且从正常的逻辑判断当时周小姐也没有机会敲打到梁经理的后脑勺。
有没有可能梁经理是在被周晓曼击中额头后晕倒,后脑勺着地,造成了二次伤害,难道是周小姐在说谎?
曾凡又问周小姐:“当时你们发生了争执,位置大概是在什么地方?
你大概是在房间里的哪个位置用酒瓶砸梁经理的?”
周小姐回答道:“当时我跟梁经理是在沙发附近发生争执的,我当时也是在沙发旁敲了梁经理的头。”
根据周晓曼的回答,曾凡疑惑了起来,受害者梁思成最终是躺在了大床上,这跟他的猜测有比较大的出入,梁思成躺倒在床上,就很难发生二次后脑勺着地的伤害,到底是哪里有问题呢?
难道是周晓曼把梁思成击倒后,再把他搬到床上,完全没必要呀。
按照现场勘查的情况显示,梁经理是躺在床上死亡的,面朝下,这又跟周小姐说的情况不符。
“你确定你离开房间的时候,梁思成还清醒着?”
“他应该还很清醒,哪怕我出去后,还听到他的骂声,说什么走出这个门,明天就不用来公司上班了。”
周晓曼皱着眉头说道。
“你辨认一下这条裙子是不是你的?”
曾凡拿出装在物证袋里面的裙子。
“是我的。”
周晓曼承认。
曾凡停止的追问,自个思索着,让女探员继续跟周晓曼做笔录。
这案子存在诸多疑点,哪怕是周晓曼说的都是对的,但事实跟现场勘验的情况根本不一致,除非周晓曼说谎,可哪怕周晓曼说谎,她最多也是防卫过当,算不上故意杀人,当时在酒店房间里面,又没有监控或者第三者,事实上情况是否如她所说没有第三人可以佐证,看来这案子没有这么简单,肯定还有什么蹊跷。
从审讯室出来,曾凡整理了一下思路,将目前掌握到的情况向科室部长报告。
部长拍了拍曾凡的肩膀,这次他们基层警事分局可是要扬名立万了,十年不遇的一宗凶案不到半天就抓到了嫌疑人,希望曾凡这次好好表现,只要证据确凿,就把凶手给钉死,决不能怜香惜玉,到时候部长定不会忘了曾凡的贡献,升职加薪少不了。
从部长的说辞上,曾凡感觉大家都基本认定是周晓曼作的案,无论是犯罪动机、犯罪工具,犯罪时间,都基本吻合,就看把基础证据做完善压实,然后就可以移交监察院了,可曾凡还是感觉这事没有这么简单。
拿着现场的那个证物“裙子”翻来覆去地看,曾凡发现裙腰上崩掉了一只纽扣,应该是双方发生激烈挣扎的时候崩脱的。
如果按照周晓曼的说法,应该就是梁经理扯掉她裙子的时候,崩掉的。
可也不一定,双方发生激烈的暧昧行为的时候也可能导致纽扣崩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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