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开眼睛,呆呆地想了许久,徐牧才接受了自己穿越的事实。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他当场致死,从霓虹闪烁的大都市,穿越到一个封建社会的小牛棚里。上一世,作为资深的装修设...
睁开眼睛,呆呆地想了许久,徐牧才接受了自己穿越的事实。
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他当场致死,从霓虹闪烁的大都市,穿越到一个封建社会的小牛棚里。
上一世,作为资深的装修设计师,好不容易为一排别墅区画出样板,眼看着甲方就要点头了,钞票就要到手了,却不曾想因为加班晚归,和一辆急行的货车,撞了个满堂红。
真是人生无常。
沉默地叹了口气,徐牧忍着脑海的刺痛,才慢慢理清原主人的记忆。
徐牧,同名同姓,大纪王朝边疆小城的一个棍夫,早些年父母俱亡,品行卑劣,市井无赖。
昨天多喝了两杯黄酒,便敢上街去调戏一个商家小姐,结果被别人十几个家丁活活打死,尸体拉回牛棚,只等官府仵作验尸之后,便立即弃尸乱葬岗。
“嘿,张家又如何!杀人偿命,不偿命就赔钱!只需五两银子,五两银子!这事儿咱们揭过!”
“若是不给,就天天过来哭丧!哎哟我的牧哥儿,你死得好惨呐!”
几个棍夫挤在牛棚不远,正和一个老管家讨价还价。老管家不胜其烦,呼唤着越来越多的家丁,持着棍棒走来。
“咳咳——”
牛棚里难闻的气味,终于让徐牧忍受不住,开始小声咳嗽。
“没死?没死呢!都赶紧滚出张府!”老管家回头来看,表情冷漠至极。
一个棍夫死了,顶多是丢了几两银子打发,爱死不死。
反正这种刁民,野猫野狗的命,早几天晚几天,迟早会横尸街头。
七八个棍夫立即嚣张地开口回骂,有两个还解了裤子,在张府门前撒了一泡尿,没等家丁跑来,一句“风紧扯呼”,瞬间一哄而散。
“牧哥儿,你没事情的吧?”扶着徐牧的人,是一个人高马大的汉子,说话的时候,嘴巴会微微抿着。
“没事,哥儿能挺住。”徐牧压低声音,学着原主人的腔调,尽力不让自己露出马脚。
根据原主人的记忆,这人是一起玩大的发小,叫司虎,名字很好听,但实则是个头脑简单的莽夫。
当初原主人用了一把花生,便将他忽悠做了棍夫。
大纪的棍夫,简单地说,便是流氓泼皮街溜子,今日去东家做打手,明日去西家帮收人命租,赚了银子便闹腾酒楼,夜宿清馆。
银子没了,又穷得急了,有时候还会做些杀人放火的事情。
大纪王朝对于刀剑之器,管制极严,所以像原主人这样的泼皮,大多只能别着一根短哨棍,嵌在腰下招摇过市,久而久之,又被称为“棍夫”。
简单一句话,大纪棍夫的名声,是烂到了泥巴地里。
随行的七八个棍夫,嚷嚷着大难不死,偏要让徐牧请酒,无奈之下,徐牧只好装晕过去,才让这些犊子骂骂咧咧地离开。
“牧哥儿,你的银子。”待这些人走远,司虎左看右看,才从怀里摸出一把焐热的碎银。
“还有信儿。”
“哪来的?”徐牧怔了怔,记忆中,哪怕是吃了大户,也分不到这么多的银子。
“杀婆子给的,你的苦籍卖出去了。我见了一回,是个北面的逃难女,凑了五两银子,杀婆子分走了三两,牧哥儿分二两。”
杀婆子,是这座边关小城里,最出名的二道皮条客,杀价杀得狠,才得了这个名头。
至于苦籍,则复杂多了,可以理解为本地户口,外来人若是想顺利入城避难,则必须要有一个名分,苦籍便应运而生。
比方说那位逃难女嫁给徐牧,便有了婢妻的名分,即便被官差查到,也不会为难。
当然,这与爱情无关。
一个为了银子,一个为了活下去。
将碎银分了分,徐牧递了一份给司虎。
“牧哥儿,这使不得。”司虎顿时懵逼,在以前,徐牧哪里会分他银子,寄放在他身上的,时间一长,一两都能变成三两,拼命地薅羊毛。
“拿着。”徐牧露出笑容,尽量让自己显得亲和一些,这种危险世道,有司虎这个大块头在身边,安全感会暴增。
司虎有些矫情地收好银子,放在贴身的裤裆小袋里。
徐牧抽了抽嘴巴,忍住了劝说的打算。
“牧哥儿,还有信,那个逃难女给你的信儿。”
北面打仗,北狄人势如破竹,攻破了大纪一关三郡,兵灾所致,逃难的人只会越来越多。
望州北城门外,可堵着数不清的可怜人。
将手抽出裤裆,司虎瓮声瓮气地继续开口,“牧哥儿不知道,那逃难女可怜得很,听说是带的两个丫鬟自愿卖身,才换得五两银子。”
“还有丫鬟?”
徐牧摇着头,想想也是,北狄人破关破城,可不管什么小姐丫鬟,男的作奴,女的逼娼。
将那张破旧信纸打开,徐牧沉默地看了起来。
内容很简单,拢共也就二十余字。
徐郎。
救命之恩,奴家愿做牛做马,此生相报。
……
哪来的救命之恩,只是命运多舛,绑在了一起。
“牧哥儿,杀婆子还说了,这逃难女啊,想问她借两文铜板买桐籽油。”
“没借?”
“没借,杀婆子还打她了,骂她贱人。”
将信纸收好,徐牧有些不是滋味。
从大纪律法来说,那名素未谋面的逃难女,已经是他名义的妻子,合乎情理。
再者,他也不忍心学着其他棍夫一样,亵玩几天,然后卖到清馆做妓。
如今的天时,刚好是春分,冷冬残留的霜寒,还隐隐萦绕在这座边关小城里。
徐牧已经能预见,他那个久不回家的破院,屋头无柴,罐里无油,名义上的那位婢妻,只能抱着一张两年没洗的破褥,缩在床角落里瑟瑟发抖。
“东家有话!我等速速迂回!”
“凿穿敌人——”
十骑彪悍的黑影,自东往西,又从西往东,来回冲杀了好几番。
“扫马腿!让尔等扫马腿!这些尽是老马!”彭春气得脸色发白,放在以前,哪里会有这等事情。
—个野庄子,以十骑老马,十个村夫,便能大破几十人的剪道山匪。
“二大王,扫不得,刚走近就被戳了!”
“都是废物。”
彭春大怒,将回话的山匪,用马槊—下挑死。
在他的面前,几十个山匪,死的死,伤的伤,还有许多,都害怕地窜入了密林。
铛——
彭春神色—惊,慌忙回了铁马槊,发现先前在马车上的巨汉,不知何时,已经冲到了他面前。
“再来!”司虎昂起头,眼里透出战意,迅速回了朴刀,继续往前抡斩。
“莽夫,来日再战!”
铁马槊荡开朴刀,拍了黄骠马,彭春要急急往山上赶,赶出几步,却发现周围如静止了—般。
胯下的黄骠马,疯狂地扬起前蹄,嘶声高叫。
彭春战兢转头,看见了—个让他终生难忘的梦魇,那位使朴刀的大汉,此刻弓腰踏腿,单手攥住了马尾。
“你要作甚——”
吼!
司虎涨红了脸,单臂鼓起青筋,随即往后奋力—拖。
黄骠马身子—歪,重重栽倒在地。
地上的黄骠马,吐着白沫,四条蹄腿如同抽了疯—般,慌乱地摩挲着。
拾起铁马槊,未等立稳身子,刚抬起脸的彭春,眼睛吓得鼓起。
铛铛铛!
巨汉跃身而来,手中的朴刀,连着滚了三刀。
昏色的晨雾里,彭春额头渗出豆大汗珠,即便抵住了巨汉的剁斩,却还是落了—乘,为了攒力气,不知觉屈膝跪入了泥土里,看着极其狼狈。
他鼓着脸,搅着舌头,可惜,没等舌下的暗针吐出,便被—支石镞箭透入后肩,入肉三分。
连着那枚即将吐出的暗针,也悄然坠地。
徐牧收起木弓,冷冷踏出百余步,走到彭春面前。
“牧哥儿,他使诈!我剁了他!”司虎气得大叫。
“不急。”
徐牧语气平静,垂头看着彭春。
“老北山,二大王,不过如此。”
“你别得意!”彭春怒吼着抬头,想要起身。却不料,被司虎抬腿—踏,整个人腰骨都似是断了,只得颤栗地收回动作。
“徐坊主,你与我之间,算是不打不相识。”
“然后呢。”
“你且放了我,我回了山,自然会替你美言,此后四通路—带,你生意会做得风生水起。”
“没有你们,我会更加风生水起。”徐牧摇着头,只觉得好笑。
他向来不喜欢与虎谋皮,老虎嘛,是吃人不吐骨头的。
“你敢杀我?我老北山上,另有上千好汉!屠了你的庄子!你不过—个野庄子的东家,莫要自误了!”
徐牧懒得废话,抬手示意了下,司虎重重—巴掌掴下,掴得彭春脸面撞入泥土,彻底晕了过去。
周围的光景,那些山匪喽啰,除了十几个死伤在地的,余下的,早已经逃得不见了踪影。
“陈盛,带人摸—下,把铁制的武器都拿上。”
可惜,陈盛带着人来来回回摸了两番,除了彭春的铁马槊外,只找到—把用竹竿绑着的断刀,其他的,便是再普通不过的木制武器了。
连摸的碎银子,都凑不够—两。
扫完战场,徐牧分了分,仅让司虎和另外两个好汉,跟着入城送酒。余下的人,绑着昏迷的彭春,匆匆回了庄子。
“牧哥儿,我发现—件事情!”司虎兴奋地打着缰绳,转过头来,脸色激动无比。
“啥儿事情?”
按着徐牧的要求,第二天一大早,五个赶马夫都驾着车,准时赶来。
徐牧走出屋头,脸色一阵欣慰。
他原本还担心着,会不会有人觉着太过涉险,便撂担子不来了。
还好,都算好汉子。
“司虎,发马褂。”
司虎努着嘴,将五件新褂儿一一发到五个赶马夫手里。
“我识些字……东家,这写的是徐家、徐家——”
“徐家坊。”徐牧露出笑容,“我得空便去衙门公证,今日起,列位便是我徐家坊的人。”
“东家,这敢情好!这褂子,布料还挺不错的。”
当然是不错,这褂子的布料,至少花了一两银子。穿越而来,徐牧深知团队的重要性,团队统一了,做起事情来,才能事半功倍。
“东家,我们等会做什么!”穿上褂子,为首的一个光头大汉,认真问道。
徐牧记得,这大汉好像叫陈盛,隐隐是几个赶马夫的领头。
“陈盛,让兄弟们带足两日的干粮,还有哨棍,半个时辰后,随我出城。”
“出、出城?”陈盛脸色一惊,要知道,望州城外,可是有几十万的难民,饿殍千里。
“东家,出城要作甚?”
“收粮食,酿酒。”
徐牧已经打听过,其他的一些大的老酒铺,都是要出城收粮的,毕竟整个望州城被难民围着,哪里还有多余的粮食能收。
要收,只能出城。
望州城外,远一些的地方,亦有不少乡镇,多多少少都会有储粮。
富贵酒楼五十坛私酒,那就要三百斤左右的粮食,而且,徐牧的目标,又何止单单一个富贵酒楼。
这也是为什么,他要重金雇用马车夫的原因。
“我们都听
东家的!”
徐牧点点头,准备走出院门,却突然想起什么,回头往后看去。
小婢妻姜采薇立在院子正中,神色间写满了担忧。
“夜晚自个在家,记得关好屋子,如有贼人入屋,便往后头巷子跑,跑去官衙那边。”犹豫了下,徐牧开口。
“奴家记得了……徐郎等等。”
姜采薇一下子变得焦急,慌忙跑回屋里,取了一个小瓷瓶,慌不迭地跑到徐牧面前。
“先前买的,是止血膏,当家的小、小心一些。”
“你也记着我说的。”
“徐郎别担心,奴家一定记着。”
徐牧沉默地转过身,坐上了陈盛的马车。
离开院子远一些,他终于敢抬起头,看着院子里的小婢妻。
却不曾想,姜采薇一直仰着头,目随马车离开。
目光一碰,徐牧急忙侧过脸,将身子坐得端端正正。
“东家,若是不放心嫂子,可以让我家那口子,过来陪夜。”驾着马车的陈盛,突然开口。
“再说吧。”徐牧沉沉叹了口气,他发现和姜采薇绑在一起的绳结,好似是越来越紧了。
“东家,您坐稳了。”
“出城——”
五架马车速度飞快,不到多时,便驶出了望州城南门。
……
“东家,都是尸体。”驶出城门四五里,面前的景象,却越发让人心惊。
徐牧原本还以为,北门的那边的难民,不会有多少绕到南门,毕竟半座城的距离,对于难民来说,也是极吃力的。
但他想错了,不知何时起,已然是越来越多的难民,密密麻麻地堆在了南门外。
沿途之中,靠近官道的树木,几乎都被刨了树皮,扒了绿叶。
不时有饿死的难民,被人草草掩埋在泥坑里,有的泥坑被雨水浇开,还会露出乌黑水肿的尸肉。
尸体上,一些干净点的肢节,还留有浅浅的牙印。
五列马车缓缓停下,直至天色渐暗。
“东家,别埋了,埋不完,埋到天黑也埋不完。”
徐牧停了手,立在一处新土前,神情久久沉默。
没穿越以前,他以为的“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只是写诗人的一种浮夸,如今亲眼所见,才知道真的会发生。
假设他穿越的是一个王霸之气的皇帝,或许还能把朝纲振一下,但他只是棍夫,烂到泥巴地里的大纪棍夫,一切都无能为力。
“挂上马灯,出发。”徐牧声音发冷。
“传东家的话,挂马灯,勒紧缰绳。”陈盛回过头,冲着后面呼喊。
马灯悬在马脖上,在昏暗的夜色中,透出一洼洼的亮堂。
“呼号——”
“天公老爷坐堂前。”
“唤我三更去载仙。”
“满城尽是云烟色。”
“一骑老马过人间。”
“吼吼!”
五个赶马夫,肆意的呼号声,破开愈渐死寂的黑暗,往着前方,匆匆急奔而去。
徐牧转着目光,心底有股说不出的难受,越来越沉,压得胸口透不过气来。
……
“东家,到了。”勒住缰绳,陈盛小声开口,他看得出来,徐牧的面色有些不好。
“下车吧。”将脑海中的情绪驱散,徐牧缓过脸色,率先跃下了马车。
面前的镇子,叫周公镇,离着望州城,已经有快五十里远。
由于是夜晚,远远看去,零零散散的灯火,如星辰点缀一般,无规则地散落各处。
出示了牙牌,又送了些碎银,守着城口的几个大头兵,才嬉笑着让徐牧等人入了城。
“东家,我以前来过这里,离着城门不远,有间小客栈。”陈盛几步走近。
“马车放到驿口,记着,都把哨棍带上。”
徐牧终归是不放心,特别是出了城,看见几十万难民的惨状,这种感觉越发强烈。
但没法子,他要造私酒赚银子,收粮食是必不可少的一步。
“陈盛,告诉哥几个,晚上睡觉时轮流值哨,两个时辰一轮。”
这种弱肉强食的年头,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做捕猎的野兽,另一个,则是做躲在树洞里的小白兔。
徐牧不想做兔子,所以,只能尽最大的努力,让自己活成一只别人不敢轻易进犯的野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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