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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世劫何琰云妹妹高质量小说

何琰云妹妹 著

都市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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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连载  作者:何琰云妹妹  15.76 千字更新时间:2024-10-26 11: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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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世劫何琰云妹妹高质量小说


接下来的一个月,张馥郁越发安静了,她十分庆幸自己有一个开明的父亲,没有把这些不值钱诗词书画还有比较值钱的笔墨纸砚给锁到库房中,而是全部都给了张馥郁。

那些书早已被置放在架子中,世子送来的笔墨纸砚也都放得整整齐齐。婢女们都不知小姐到底在忙什么,只见每天有三四个时辰,小姐都伏案在几,异常静默,世子送来的书被她一本本快速读过,有些书上好些还多了一些莫名其妙的字,不知作何道理。

人们越发看不懂了,这世子下聘礼给自家小姐,本就是不合规矩,谁家娶亲需要本人下聘礼,不都是父母代为安排的么?下聘礼也就罢了,还给了一堆的诗书字画,又不能吃又不能戴,又有何用?小姐这边也是,世子任性那是他贵为燕王长子,迟早这北京城还是他的,小姐虽为张大人之女,但也就是个从三品官员的女儿,与燕世子还是比不得的,居然往聘礼上涂写?这不是大不敬吗?

别说是别人了,就是其母张氏也有些不安,她旁敲侧击想让自家女儿别那么任性,但女儿犹如不知。

张麒看不下去劝自家娘子:“儿女的事情让他们去处理,她这样子,世子是决然不会怪罪的。”

“可那次我问她,这些书涂写了之后该如何处理?她居然说要带过去做嫁妆,这如何是好?”张氏三分焦躁中夹着七分的担心。

张麒听罢虽觉女儿如此也未必有碍,只是无法和妻子解释,便不搭理,解释再多妻子不信只会加重她对此事的担心,唯一能安抚她的是郁儿进王府之后一切顺利,夫妻和睦。妻子愿意焦躁,就让她焦躁一个月吧,毕竟嫁女总是一件喜庆事包裹一件伤心事啊。

月缺月圆,便是一月。

书写读写,便是一世。

辗转反侧良久时,忆起朝朝暮暮;灯火辉煌嫁娶时,乱想来来回回。

大婚之日终于还是要来,张馥郁却郁闷的和自己的右手干上了。

“阿姆,这确实是弄不掉了么?”看着一手的洗不掉的墨渍,她一脸沮丧。

“四小姐,这表面上的阿姆弄皂角给你,自然是弄得掉,只是你这指甲缝里和指纹中间,不止是最近几天的墨渍,恐怕是弄不掉了。”本在后院为张府洗衣的老嬷因这件事被招到待嫁闺房,看了她的手尝试了几次也觉得无奈。

四小姐这一月来狂写胡画,还用的是徽州的墨,徽州墨色质深沉,本就不太好洗。四小姐每日在书案前读写完毕,洗手也不甚在意,大致洗一下便睡下了,这到大喜的日子,手上套上指环,才惊觉这右手不知从何时变成了这幅灰突突的模样,指甲缝里还有墨渍。别的尚且不说,这手到时可是要先见夫君的,这一只墨手,怎能拿出手?

前厅已经在催促吉时了,离迎亲队伍来不过有半个多时辰,张馥郁心一横:“算了算了,就这样,若是夫君嫌弃我也罢了,说不定他抄写那么多书,手比我还黑呢。”

本来没有完成任务的老嬷正担心小姐解决不了问题迁怒与她,没想到这四小姐果然与众不同,都这时候了还能自己开解自己。

说完她真的不纠结自己的黑手,让梳妆的“福气姑姑”给她带上凤冠,就这么出去等迎亲了。

右手太黑太丑就用左手盖着,她也不是故意的,谁让那些书看起来还挺有意思。

若是一般的唐诗宋词之类,张馥郁早先就读过,也不会那么在意。燕世子送来的那些书太有意思了,不仅把诗词抄写下来,还会在诗词下面做批注,写他对这些诗词的理解。有时候这他的理解会让张馥郁觉得匪夷所思,不由得笑出声来。

比如他在李白的《望庐山瀑布》下批注:若有来世,愿为李白。这李白明明是古人,怎么可能“来世做李白”呢?

还有他在陶渊明的《桃花源记》里说:做世子不如种菊,种菊愿与陶君比邻共住桃源。呵呵,想和陶渊明一起住在桃花源里种菊花?这世子这么写也就罢了,他还画了一幅画,上面胖墩墩却穿着粗衣布衫的人自然是他,旁边画了一个倚着锄头的老者,应该是陶渊明罢,两人各自拿了一杯酒,看着远山的桃树林,身旁却是一丛又一丛的菊花。

张馥郁想起来这个就想笑,明明这桃花和菊花不是一个季节的好吗?这样天真烂漫到不顾及桃花和菊花的感受真的好么?

如此这般,世子的书画作品中这样的小玩笑和浪漫比比皆是,她时常觉得世子有一种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的能力,就冲这点,也能猜出朱高炽绝对不像表面上那么的忠厚和木讷。他是个很内秀的人,和他在一起,日子绝对不会枯燥无味。

有盖头遮着,所以张馥郁的一脸傻笑的表情也没有谁能看到。乱七八糟地想着能够减少她的忐忑不安,她也任由别人牵着她走过来走过去。终于,喜娘请安之后,牵着她的手上了轿子,这时,就算是再多的胡思乱想也挡不住砰砰跳的心了。

不知今天他可会骑马?他臃肿富态,去练箭都还要坐轿子去,恐怕今天也会坐轿子来迎亲的吧?好像听到了马蹄声?那最起码也会是个马车?她恐怕是历史上第一个被新郎坐着马车迎娶走的女人吧?

轿子走的又快又稳,前面的吹吹打打她就觉得热闹,不一会儿就感觉轿子停了下来。婚礼这种事情对张馥郁来说并无好感,只觉得是个形式上的东西,喜娘让她做什么她就乖乖的做什么便是,一趟下来各种礼仪在喜娘的指挥下幸好并无大错,听说这高堂之上是朱棣和徐王妃,徐王妃为人宽厚;可朱棣却素有恶名,杀伐果断,想到这里她心中不由一懔,收起了刚刚觉得无所谓的态度,认认真真的和面前这个只能看到一双肥脚看不见人的胖夫君拜堂。

婚礼上喜娘和礼官们是主角,朱棣讲不了几句话。但听他淡淡的应答,就觉得这人心智坚忍,自带气场。张馥郁小心翼翼的完成婚礼,入洞房那一瞬才觉得松了一口气。

虽然还未见公公的面,但心中以觉得公公是个不好对付的人。朱高炽把他送入洞房,就去前厅还礼了。王爷家亲事和普通人相比也就是排场大一点,并无其他区别。世子天生体弱,据说不能过度饮酒,因而宴席早早结束,众宾客也都早早回去,她在洞房坐了老半天,除了那一只黑手让她觉得碍眼,并无她事。

这早早结束的婚宴,倒让她有些高兴,世子是个有趣的人,她倒是想和世子多聊几句。

待盖头被掀起的那一刻,她还是有些紧张的。抬眼一望,双眸相对,彼此都是一怔。

唉?这世子的胖脸上的这双眼睛还是挺好看的。张馥郁仔细看了看,是挺好看的,眼睫毛特别长。

正准备再看看,世子却脸红着把喜杖放在一旁。好半天才诺诺的问了一句:“你闺名可是叫馥郁?”

“嗯,小女出生三月有余,便身负香气。犹如花香,所以娶馥郁之名,意在愿我不仅身怀香气,德行也能似兰似馨。”张馥郁此时没有忘记是人家刚过们的妻子,低头颔首,保持新妇之礼。

“如此便好,本王母妃为我选媳,听到你的名字张馥郁,我还以为是‘富贵吉祥’的‘张富裕’,顿时惊呆,心想这京城之中官宦人家居然还有千金做此俗名,可谓贻笑大方,后经母妃解释,才明白原来此‘馥郁’与彼‘富裕’不同,后看你画像,甚觉你嘴上含笑,眼中颇有几分英姿,甚为喜欢,答应提亲。”世子在这番絮絮叨叨中说了一个挺有趣的误会,也缓和了两人这略有些尴尬的局面。

“世子颇有情趣,馥郁甘拜下风。”张馥郁一边小声的笑,一边瞄着他正在拨弄火烛的手,眼中略有思索。

“你在看什么?可是有些失望?”朱高炽见张馥郁笑脸盈盈,又看着自己,本来脸红的劲儿过去了,现在红晕又漫了上来,到底还是十几岁的少年郎,被盛装红颜这么一瞧,还是有那么几分害羞。

“果然,你的手也没有洗干净。徽墨确实是不好洗啊。”

“哦,你说这个啊,我早晨洗了五六遍,依然如此,无奈只有放弃。你……”世子一看,这新娘子一直蜷缩的手,也有几片墨迹。

“你用我送你的徽墨了?”世子走上前,拉着张馥郁的手看。

她本想把手缩回,一想婚事已成,面前这男人可是自己名正言顺的夫君,就任由他拉着。

“徽墨果然是墨中之王,”他赞叹了一番后,又蹙起眉头,“怎么大婚前夕你还要用墨?你为女子又不必如我,我功课繁忙,为得父亲承认,我不得不用,也不能耽误半时功课。”

“这个……我……世子,那个我这次把你给我的那三箱子书画带过来做嫁妆了。至于那些徽墨,差不多都用在你那些书上了……你涂写的很是有趣,馥郁忍不住跟着乱画了月余……”乱涂乱画别人的书作,这在张府的时候,张馥郁没有感觉到丝毫的不妥;这真到了世子面前,说起来这个话多少也有些不好意思,理直气壮不起来,说话声音越来越小。

“哦?那我倒要瞧瞧。”世子说完之后便出了洞房,把外边听声的小厮们吓了一跳。

“我就知道你们都在这儿,去,把世子妃带来的嫁妆,里边只要是书画一类的,全给我拿过来。”

“小王爷啊,这会儿就要?”小厮们平常知道这位脾气好,轻易不发火,在他面前较为随意,听了这话,不觉有些为难。今天是小王爷的大喜之日,要些书本作甚?

“和管事儿的人说,就说我现在要。”

小厮们见和小王爷商量不通,领命下去了。

于是王府里这刚布置的洞房门口有了另外一种奇观:别人家的洞房外都是有人在听声,几个人捂着嘴巴笑嘻嘻的;这燕王府世子的洞房外,几个小厮和女婢们却在忙碌把东西一点点用大小一样方便往里搬运的托盘,给送到世子房间里去。

世子的房间是一个套间,进门是正厅,左右各有一个耳房,后边是卧室,左面是书房,小厮和婢女们就忙着把这书全部给运到书房里。

“世子……这拿一两本看看则以,没必要全部搬进来吧?”张馥郁觉得此事不妥,要是被公公知道了这事儿,不知道会作何反映?

“时日尚早,无妨无妨,你若觉得那凤冠若重,我可命人帮你取下,喜娘在哪里?”世子这会儿已经完全沉浸在张馥郁的“乱涂乱画”中,摆摆手让喜娘把张馥郁的凤冠给卸了。

凤冠还真的是蛮重的,卸下凤冠她下意识的扭扭脖子,也不管是不是还穿着盛装,去书房看朱高炽到底在看什么。

忙里忙外的人终于忙完了,下人们都退了出去,朱高炽肥胖的身子似乎是站不了太久,赶忙坐到自己加宽加大的太师椅上,继续看着张馥郁的那些乱涂乱画。

“‘桃与菊不争一时,陶与君也不在一世。’这可是你写的?”世子翻到了陶渊明的桃花源记,下面细小的仿宋小楷,娟秀清丽,应是出于女子之手。

“世子可是觉得我错了?”张馥郁想到他不伦不类的那幅画,不由得又笑了。

“不要叫世子,要叫夫君。”朱高炽给人的感觉一直是暖暖憨厚的,这会儿真的笑起来,他眉眼生得不错,还能看出来几分英俊。倘若这张脸小上几分,或许还是个风流倜傥的人物呢。

“好,夫君。”没来由的有些羞涩,但还是从了世子的意思。

“你别站着,我去给你搬个矮椅过来。”说着世子就要起身去。可他臃肿的身子足足有二百五十斤以上,别说站起来了,想把太师椅往后挪挪都困难的紧。张馥郁见状,忙让他好好坐着,自己去把椅子搬过来。

“你瞧夫君是不是很胖?”他还是有些颓然。他自从在礼管公公那里知道了张家对他那些不伦不类的聘礼的态度后,对张馥郁能嫁过来十分在意。他甚至找太医希望能够调理下肠胃,让他不至于这么胖,哪怕一个月稍微瘦一点也成,可惜辛苦了一个月,也未瘦下来半斤。

多年以来他对自己的臃肿时常不满,臃肿无法乘马,倒不是说燕王府找不到体格彪悍的马儿供他骑用,而是骑马地颠簸,他这一身肉受不了。

朱棣也没少因为这大儿子的体重生过气,找过医,甚至请过江湖医生,希望想办法让他瘦下来,世子也不是嘴馋食量大的人,这么胖着实属委屈。但是朱高炽作为世子,没用过的药单世子不能用,这无疑就局限了很多。查过来查过去,最后请了太医,用太医的话来说是:“世子天生胎气带有肥厚之症,少食也胖,饮水则肥,中药慢慢调理也并非不可,但很有可能影响其智力和天性,实属得不偿失。”

闻此,朱棣只得作罢,自此对外称世子有肥厚之症,身体并无隐疾。

只是再也喜欢不起这个长子,甚少允许他在眼前出现,觉得他这一身肉腻得慌,不忍多看。幸亏他温良恭俭,又颇有孝心,对其母妃十分恭敬,几乎从懂事之时即日日请安,风雨无阻,疾病无碍。加上他那肥胖之躯,能做到这些实属不易,也能见其孝敬之心。正是因为此,朱高炽的世子之位才保得十几年无虞,没有被废了另立其那精明能干的弟弟朱高煦。

朱高炽问了那句“夫君是不是很胖”后,半晌沉默,想起过去种种,心中有些恻然。而想完之后,仍不曾听闻新婚娘子的回答,抬头一望,发现这女子不知何时已然在一张白纸上作画,画的还正是一个胖墩墩的人。

不得不说张馥郁的画工还是有的,寥寥几笔便能勾勒出形态神态。这胖墩墩的人画起来,有三分像朱高炽,七分却像另外一位——乃是那端坐于庙堂之上的弥勒佛。

“你这是?”朱高炽疑惑不已。

“喏,你在我心中就是这个样子啊,胖是胖了些,但和他一样。”张馥郁继续画着,抬起头对朱高炽粲然一笑,“你看他不是也胖么,可是笑眯眯的让人心情甚好,肚子也大,可是他大肚容人,并可撑船容天下,谁都喜欢。”

“你真觉得我这样并无不妥?”朱高炽目光闪闪,惊喜斐然。

“并无不妥,我很喜欢。”张馥郁本是个热烈的丫头,此时也不管羞涩与否,便说了出来。面前的这个男人,文采不错,脑子里又天马行空并不死板;饱读诗书,却不是酸秀才伪君子,倒是个实实在在的大丈夫。

妇能得此夫,又有何求?

那夜,正是——

风软星璨塑良宵,烛光深暖红尘帐。

新妇娇俏贴情郎,翻云覆雨虐月亮。

朱高炽从未觉得自己如此正常,张馥郁也在娇羞中失了身。听墙根的人早早都已散了去,谁能料到这世子新婚,夫妇二人居然促膝长谈到深夜,那些诗啊词啊让人听了索然无味,以至于房间里那些春光旖旎的动静,未央时分唱出来却无人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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