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曾经的故事很简单。
他比我大三岁,是我爷爷的旧识的老来子,可惜家中分崩离析,只好把他养在我家隔壁。
从辈分上来讲,我还要叫他一声……小叔叔。
我喜欢过他。
高考结束告的白。
我永远记得那天,我捧着花,翻过别墅的围栏。
他穿着白衬衣,坐在粉色的蔷薇下看书,修长的指尖在花丛漏下的光影里。
我心跳得很快,想,好想,好想把喜欢的心,完完全全地剖开在他面前。
我站到了桌前,挡住了他的光线。
颤着声地叫了他的名字:「闻确。」
他仰起头看我,目光掠过我带着汗渍的额头,微微蹙眉。
还没开口,就听到我平地惊雷的告白。
「我喜欢你!」
为了掩饰胆怯,我喊的声音很大。
可他只是愣了下,随后低下头,安静地合上了手里的书。
「顾宥,我是你小叔叔。」
他没再说其他的,可单单只是平静的一句话,好像就把我所有的喜欢都抹杀了。
「可……我们……我们又不是亲叔侄!
「为什么不能?」
我执拗地,竭力地想找个理由反驳他。
直到他深深地看着我,然后说:「我不喜欢男生。」
我愣住了。
手里的玫瑰落在了地面上。
原来……是性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