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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扇诸天门李恒丁敏君精选小说

李恒丁敏君 著

科幻连载

青年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半死不活躺在一株柳树下,乌青的嘴唇干裂,头皮发痒,一口浓痰吐到了地...我有一扇诸天门李恒丁敏君全文最新章节由品人阅读网网友搜集并发布,我有一扇诸天门李恒丁敏君全文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到品人阅读网你能找到更多好看的小说,包括全本的和正在连载中的.如果你也喜欢我有一扇诸天门李

状态:连载  作者:李恒丁敏君  15.89 千字更新时间:2024-12-28 09: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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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啐!”青年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半死不活躺在一株柳树下,乌青的嘴唇干裂,头皮发痒,一口浓痰吐到了地上。看着远处的茶棚,李恒苦涩地笑了。“骗子,都是骗子,说好的...

我有一扇诸天门李恒丁敏君精选小说
“啐!”

青年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半死不活躺在一株柳树下,乌青的嘴唇干裂,头皮发痒,一口浓痰吐到了地上。

看着远处的茶棚,李恒苦涩地笑了。

“骗子,都是骗子,说好的穿越者自带主角光环呢?老子又饥又渴,快要饿死了!”

炎炎烈日,空气有些干燥,人来人往的街头,如此陌生。

是的,这是一个穿越者,又饥又渴的穿越者,如果还不进食喝水,将会饿死在这襄阳城街头。

三天前,李恒还在家叼着烟,敲着键盘,喝着阔乐,吃着泡面。

做为一名光荣的扑街作者,他有一个小目标,赚一个亿!

很多人对他说,写小说死路一条,他不信。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也没有天赋,只有写小说,拿着平台微薄的全勤,勉强混一口饭吃。

记得他写剑帝那本书的时候,每日疯狂更新两万字,就为了多拿点全勤,给女朋友买一件大衣。

结果,一个月的全勤全拿去买了昂贵的大衣,女朋友却带着感动的眼泪走了。

女朋友对他说,你写小说是没有出路的,那点薄弱的工资根本养不活我。

看着女朋友挂满清泪的脸庞,李恒太阳穴上鼓起青筋,爱情终归是败给了现实。

他给自己定了一个小目标,成为白金大神,先赚他一个亿!然后去找好多漂亮的女朋友。

没有成为白金大神,没有赚到一个亿,他的机缘来了。

记得那晚乌云密布,狂风呼啸,他坐在家里,莫名其妙被雷劈了。

结果,手背出现了一扇门。

做为一个扑街作者,他如何不知道自己的机缘来了,很快就摸索清楚了,这是一扇可以带他穿越的门。

兴奋激动过后,他拿出了所有的财产,打造了合金汉剑,通过灰色渠道买了一支手枪,还准备了好多干粮。

带着激荡的心情,他毅然决然跨进了穿梭门。

结果,他出现在了这襄阳城的街头。

手枪没有带过来,可能是因为是世界规则不同,这个世界不允许出现热武器。

至于那柄花了几千块钱打造的合金汉剑,还有准备的压缩饼干等东西,全被抢走了。

是的,刚穿越过来,还没有来得及拔剑,他被一群地痞流氓抢了,还胖揍了一顿。

连身上的外套,西裤都被人扒走。

他反抗了吗?

脸上一块乌青就是证明,现在还全身酸痛。身上天蓝色的衬衣印着无数乌黑的脚印,下身一条四角裤,惨兮兮躺在大树下。

这个世界的人是会武功的,就算抢他那几个地痞流氓也会一点三脚猫的功夫,他一个肥宅,反抗过后被打得更惨。

看着不远处提刀胯剑的江湖人士,眼睛里全是艳羡。

心绪复杂无比,年迈的父母还在农村啊,万一自己回不去了,他们该多伤心?

后悔吗?

不后悔,他李恒的人生信条里没有后悔这个两个字。

所以,不能死,说什么也不能死!

眼睛不停在街头扫视,突然,李恒眼睛亮了起来。

前方百来米处的茶棚走来了四个女侠,面容清丽,眉心一点殷红朱砂,俱是一等一的美女,提着宝剑。

李恒挣扎着站了起来,跌跌撞撞朝着茶棚走去。

女人应该是比较善良的吧?漂亮的女人应该是很蠢的吧?

心里默默组织着语言,仿佛已经看到自己抱上美女大腿,学会绝世武功,走上人生巅峰的场景。

李恒一直认为女人比较好对付,因为世间百分之九十的女人都是比较肤浅庸俗的。

她们虚荣,她们心软,她们喜欢好听的话。

茶棚里,四个女侠已经坐下了。

朝手心吐了口水,将留海往上抹,顺带将衬衣纽扣整理好,脸庞上挂着自以为儒雅随和的笑容,李恒走进了茶棚。

刚走进茶棚,还没来得及靠近四位女侠,李恒便受到了一万点暴击。

“走走走,哪里来的乞丐?不要影响我们做生意!”

肩膀搭着白色汗巾的小厮将李恒推了出去,一个踉跄跌坐在地上。

做为扑街作者,长期码字,早已肾亏。况且李恒两天没有吃饭了,身子虚得不行。

茶棚里,不少人都笑了起来。

脸色难看到了极点,李恒脖子都涨红了,咬牙切齿看向小厮,一字一顿说道,“我不是乞丐!”

身量高挑,穿水蓝纱衣,琼鼻高挺,眉心一点朱红,嘴唇削薄的女子嘴角扯出了嘲讽的弧度。

边上,两个女子也掩嘴低笑起来。

还一个穿杏黄纱衣的女子,看着涨红脖子的李恒,眼中出现了一抹好奇。

骄阳似火,大院里,吆喝声不断。

数十个学徒,个个精赤上半身,肌肉健硕。

“嘿!哈!嘿!哈!”

“王九六,你丫的能不能行,不行还学什么武,赶紧滚蛋,出去别说是我赵氏武馆的人!”

提着牛皮鞭子的老汉眼神锐利,如同鹰隼。

这老汉不是别人,正是赵氏武馆的馆主,赵大海!

昔年曾于少室山下学艺十年,一身外功登峰造极,已然是江湖三流高手。

别以为三流很弱,三流也是高手!

李恒曾经看到这赵大海一掌劈碎了一块磨盘大小的青石,暗暗咂舌。

三流都这么叼,那么二流呢,一流呢,还有那些绝顶高手又是什么样子?

江湖上,武学境界分为不入流,三流,二流,一流,绝顶高手,先天老祖。

目前已知的先天高手,全天下只有一人,那就是武当山上那位快要一百岁的张真人!

学了些庄稼把式,能打十个,叫不入流。

修出真气,便是三流。

三流算是入了流,走出去能够横行一方,称之为高手。

二流不说了,距离李恒太遥远,他连不入流都不是。

这些都是从赵大海口中听来的,每当赵大海谈起江湖上那些大佬,脸上唏嘘。

角落里,李恒赤着上半身,肚子上的赘肉让他觉得有些难堪!

武馆众多学徒里,全都是肌肉猛男,就他一个,满肚子赘肉。

“铁布衫,顾名思义,即为身穿铁质之衣衫!炼至大成,身如钢铁,刀枪不入!

修炼铁布衫,需要数十年如一日的坚持!你根骨极差,亏损了精元,不适合练武。

这铁布衫不一样,对根骨资质没什么要求。只要你有毅力练下去,三年即可小成,十年便可大成。

届时,如老朽一般,由外而内,修出微薄的真气,迈入三流之境,也算是一方高手!”

赵大海说着往李恒身上裹软布,一圈一圈,好似将李恒缠绕成了一个木乃伊。

李恒强忍着燥热,撇了撇嘴。

赵大海话说得很漂亮,可就算把铁布衫练到大成又如何?

能挨得住玄冥神掌么?能扛得住屠龙刀倚天剑么?

少林寺的空见神僧,把金刚不坏神功练到了大成,牛逼吧?

仗着金刚不坏,要化解谢逊心中的仇怨,站着让谢逊打,不肯还手。结果,装逼装过头了,活生生让谢逊用七伤拳打得七窍流血而死。

金刚不坏神功都不行,铁布衫练到巅峰又能干嘛?

在李恒思绪飘飞的时候,一根木棍狠狠抽打了他背上。

一声闷哼,李恒回过神来,只觉得五脏翻滚,气血逆冲。

这老头玩真的!

“凝神静气,控制筋肉抵抗打击!”

赵大海喝了一句,然后举起木棍,啪啪啪就是一阵乱打。

抽打了李恒半个时辰,赵大海累了,将木棍抛给边上一名学徒,吩咐他继续抽打李恒。

烈日下,李恒咬紧了牙,险些没把牙关咬碎!

一棍接一棍,让他眼前发黑,全身散架了一般,嘴角鲜血溢了出来。

赵大海坐在一旁的藤椅上,斜躺着身子,摇着蒲扇,看着如小草一般的李恒,咧嘴露出了黑黄的牙齿,笑道,“孺子可教也!”

一声不吭,李恒接受了半天毒打。

夜晚降临,李恒解开身上缠绕的软布,看着身上触目惊心棍棒痕迹,倒吸了一口凉气。

苦,累,痛!

这都不是问题,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床边,木桶里蒸腾着热气,水面漂浮着一些药材。

修炼铁布衫,药浴是必须的,不然会留下暗伤。

配一副药材,二两银子!

李恒不是目光短浅的人,更不敢让自己留下暗伤。要是为了修炼铁布衫,亏损了根基,那才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踏入木桶中,药水滋养着皮肤筋肉,身上火辣辣阵痛。

透过窗户,看向天空的繁星,李恒不禁陷入了沉思。

照这个势头下去,丁敏君几女留下的银子用不了多久了。

往后的日子里,李恒早上修习两个时辰的摔碑手,剩下的时间就是接受别人的毒打。

虽然说李恒根骨极差,但悟性却是一点也不差,一套摔碑手,已经让他打得有模有样,直让赵大海感概后生可畏。

根骨是根骨,悟性是悟性,只有根骨和悟性都好,才有成为高手的可能。

而悟性显然是要比根骨重要的。

根骨差可以用天材地宝弥补,悟性差,那就是没救了。

就好像做题,悟性高的人不用教,自己都能学会。而悟性差的人,教都教不会。

骨根是练武的先决条件,悟性则是决定了你能走多远。

这让李恒有了些许安慰,因为跟武馆那些蠢笨的学徒比起来,他简直开了挂一般。

也是,毕竟是从三年模拟,五年高考中杀出来的,理解问题的能力比这个时代九成九的人要强。

就这样,李恒都能感觉到自己每天都在变强。

半个月过去了,李恒赤着上半身,实木棍子抽打在身上,已然留不下丝毫痕迹。

“很好,铁布衫入门,该进行下一步计划了!”

双眼发亮,看向了襄阳外,那里有剑魔独孤求败留下的剑冢,有菩斯曲蛇。

不过,还得把自己被抢走的东西拿回来啊!

李恒至始至终记得那几个抢走自己合金汉剑的地痞流氓。

该还债了!

在赵氏武馆这半个月的时间里,李恒已经将丁敏君四女留下的银子尽数耗光了。

不顾赵大海的挽留,毅然走出了赵氏武馆。

开什么玩笑,铁布衫和摔碑手这种武功是没有前途的。

夜黑风高,襄阳城一片静谧。

城西一条陋巷,没有烛火,安静得出奇。

这个时代,百姓没有娱乐可言,一早就进入了梦乡。或许还有精力旺盛的,在进行繁衍活动。

啪嗒,啪嗒。

一个身量颀长的男子行走在陋巷中,苍青色长袍为他平添了几分侠气。

一对明亮的眸子,其中泛着点点寒光。

这半个月里,李恒已经打听清楚了。

当初胖揍他一顿的那伙流氓都居住在这条巷子里,其中带头那个叫做张虎。

“人总是要为自己的出格行为付出代价,不是么?”

站在一栋摇摇欲坠的阁楼前,李恒低声喃喃,眼中寒光更甚。

走上阁楼。

哐当一声,一脚踹开了破旧的门户。

床上,并不高大的男子瞬间睁开了双眼,警惕性很强。

看着这个突然闯进来的不速之客,男子伸手去摸压在枕头下的一柄长剑。

李恒暗自松了一口气,看来这家伙没有把他的宝剑拿去卖掉。

要是被卖了,那才麻烦。

这柄剑是李恒花费了八千大洋订制的,现代工艺,合金铸炼,锋利无匹,可切金断玉。

所以这柄汉剑,在这个时代来说,绝对是一等一的宝剑。

看着张虎要拔剑了,李恒一个箭步上前。

抬手就是一掌,风声呼啸,朝着张虎天灵盖掼去。

咔嚓!

一声脆响,张虎眼珠鼓涨,眼角溢出了血迹,直挺挺倒在了床上。

摔碑手,大成可劈石碎碑。李恒虽然不入流,但苦练了半个多月,打死一个人的劲道还是有的。

“呼,原来杀人是这么简单!”

李恒长呼了一口气,看着倒在床上的张虎发愣。

没有恶心的感觉,没有杀人的不适,仿佛是拍死了一只蚂蚁。

人的生命太脆弱了!

回过神来,掰开张虎的手,捡起长剑四处打量。

最终,从张虎房间里找出了五两碎银子。

“呸,穷鬼!”

啐了一口,李恒抬脚就走,丝毫没有拖沓。

至于张虎,明天被发现的时候,尸体肯定已经凉了。

没有人会去认真追究杀人凶手,因为张虎的命不值钱,这个时代就是这么残酷。

夜将尽未尽,天将明未明,冷嗖嗖的风穿过脖颈,带起一丝凉意。

一身青衣,提着长剑,李恒倚靠着城墙,像极了一个行走江湖的剑客。

他在等待城门打开。

现在,勉强有了自保之力。本着就近原则,李恒要去城外寻找独孤剑冢。

剑魔独孤求败,那可是风华绝代的剑客。

古往今来,能与独孤求败媲美的也就达摩祖师,以及武当山上那位张真人了。

说实话,李恒对独孤剑冢期望并不是很大。

几十年前,大侠杨过已经搜刮过了一遍,尽得独孤求败遗泽。

所以李恒此行的目标是菩斯曲蛇。

菩斯曲蛇有增益内力,助长臂力,改善根骨的功效。

蛇胆更是大补,不亚于天材地宝。

等了一个时辰,天边泛起红光,露出一丝鱼肚白,城外一些推着板车的菜农熙熙攘攘往城内挤。

李恒逆着人群,出了这襄阳城。

出了城,李恒径直朝着襄阳城南面走。

他已经打听清楚了,襄阳城郊外往南百里处有一个峡谷。

李恒清楚地记得,杨过断臂,就是倒在了一个峡谷中。

从早上开始,李恒足足走了大半天,夕阳西下,也不知道走出了多远。

前方,炊烟袅袅,是一个村落。

停下脚步,决定前往村落借宿一晚,养足精神。

李恒必须要保证自己的状态,如果遇到强人,状态不好逃都逃不了。

况且,自己找峡谷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找到,还不如去问问村民。

大步走向了村落,还没有走近,李恒便听了喝骂声。

“周长生,你可是让老子好找!

当年拜你所赐,断了我一臂。可惜,你没有杀了老子。现在,老子寻仇来了,你做何感想?”

一个穿着麻袍,戴着蓑帽的中年男子,脸上一道剑痕,斜贯鼻梁,面目狰狞。

他右手提一柄雁翎刀,左边袖袍空荡荡的,俨然被斩去了。

男子约摸四十出头,整个人散发着凶戾气息。

村民们躲在一旁,不敢靠近。

男子对面是一个仙风道骨的老者,面容清癯,须发皆白,身子却还健朗。

老者同样穿着褐色麻布长袍,眯着眼睛,答道,“王光宇,昔年你四处采花,败坏了多少女子声誉,又有多少人为你家破人亡?

老道我身为全真传人,斩你一臂已是仁慈。

观你恶念不散,血光绕顶,不知又做了多少恶事。今日,老道定斩你于剑下,替天行道!”

说完,抬脚往地上一跺。

青石地板裂开,一柄长剑飞出,落到了老者手中。

“哈哈哈哈,老子我这辈子就佩服你们这些道貌岸然的正道大侠,要动手就动手,非要扯一些听不懂的话。

今日老子定要将你这老不死的碎尸万段,方才解气。”

寒光一闪,男子已经飞身而出,刀身倒映出老者苍老的面容。

李恒站在百米开外,眼中射出一道精光。

全真教啊,昔日天下第一大派的传人!

这两人,肯定会分出个胜负,说不得会两败俱伤。

想自己在襄阳城中,绞尽脑汁要拜入那些江湖门派,却没有任何一个门派肯收自己。

时也运也,说不得第一本武功秘笈今天就能接触到。

这般想着,李恒悄悄跑出了几百米,免得两人杀红了眼殃及无辜。

行走江湖,杀伐果断是必须的,心狠手辣也是必须的。

但是,行走江湖更重要的是,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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