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四合,流萤点烛。大山里风动竹林、流泉飞瀑、蛙鸣蝉咏,各种天籁之音,胜比九宫弦乐。唐晨与小柯均有了七分的醉意,倒身躺在平坦的草地上,仰望星空,一边互换着拿嘴径...
夜色四合,流萤点烛。大山里风动竹林、流泉飞瀑、蛙鸣蝉咏,各种天籁之音,胜比九宫弦乐。
唐晨与小柯均有了七分的醉意,倒身躺在平坦的草地上,仰望星空,一边互换着拿嘴径直对着酒葫芦饮着酒,一边漫无边际地闲聊起来。
兴之所至,言而无忌,天南地北,海阔天空。
两人就这么喝着,聊着,心无隔阂,醉意渐浓,身子竟是挨在了一起。但此时此刻,所有世俗的清规戒律,早已被抛到九霄云外,他们放逐心扉,率性纯真,流露天然本我。
不知不觉,酒已饮尽。
小柯枕着唐晨的臂弯,沉沉入睡。她睡得那样的放松,酣姿美态,楚楚动人,我见犹怜。
唐晨看着臂弯里的睡美人,心底流过蜜一样甜的幸福。
今夜的天空,十分可爱。
不知何时,唐晨也睡着了。
他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蝴蝶,在花丛中徜徉,他遇到了另外一只美丽的蝴蝶,似乎在明媚的春光里,似乎在美妙的音乐声中,他们结伴双飞,翩然翔舞,欢快无比……
……
好梦,总是短的。
唐晨醒来的时候,和煦的阳光已然照进了山谷,小柯仍蜷着身子,被他的双手环抱着,缩在他的怀里。那姿势,好似要从唐晨身上索取温暖,以抵御这山谷里的天凉露重。
唐晨轻轻扶起小柯的身子,然后,起身脱下自己的外衣,盖在小柯身上。
他的脸上绽放出一丝微笑。
水潭中,多有肥鱼;树林里,有野兔山猪;就算是天空中,也能时不时看到毛鸡与鹰隼。很快,唐晨就弄出了丰盛的早餐。
……
小柯告诉唐晨,她偶然来到这个地方,喜欢这里的静,喜欢这里的美,更喜欢这里的远离尘嚣。于是唐晨当天就在附近砍树伐木,在潭水边搭建了一个小茅屋。
……
唐晨又开始了修炼,还是置身于飞瀑下,重复着那个已经重复了千万次的动作。
这一次,唐晨下意识地保持心态平稳,不急不躁,中正平和。他一剑又一剑地挥着,只专心练功,不刻意追求成功。
相对而言,小柯的生活要比唐晨丰富得多。她除了修炼外,还时不时上山采药,将一些稀有的草药移植到小茅屋旁边,以备炼丹制药之用。
闲暇下来,她就操琴。
她有张形态古朴、声音异常清亮的焦尾琴。
无论是在欢乐的时候,还是在感秋悲风的时候,她都会操琴弹拨。
她琴艺超凡,就算是宫廷里的首席乐师听了,也会自叹弗如。
不过,唐晨还从来没有看到过小柯弹琴的样子,也没有听到小柯那曼妙的琴声,因为,小柯弹琴的时候,他都在练剑,身处瀑布中心,真气封闭双耳,根本就听不到外面的声音。
然而,今天,唐晨听到了小柯的琴声,那让唐晨闻听过无数次,早已深深爱上了的琴声。
不是用耳朵听到的,而是用剑端听到的。——他苦苦追寻的那丝剑心通明的感觉,又回来了!
有了上次的教训,这一次,他心态平和,不惊不喜,不垢不净,一任那丝剑心通明的感觉,在剑端上出现了又消失,消失了又出现。
皇天不负有心人,八月初五那天,那丝剑心通明的感觉,终于常驻剑端,不再消逝。同时,这种感觉也由当初的一点点,变得越来越强烈,越来越厚重。现在唐晨已经能够用剑端捕捉到小柯琴声里的全部音符,能够用剑端模糊地感知到周边的物体。
……
小柯在得知唐晨已初窥剑心通明的奥义后,有一天,突然给唐晨拿来四颗红色的果子。
“这是什么果子?我从来没有见过。”唐晨看着手中那四颗红得发亮,如珍珠一般圆润的果子,问道。
唐晨自认熟读本草药典,不过他还真不认识这种果子。
“这是惠心果。惠心果树,五百年一开花,五千年一结果,其果实有明心开智的神效。许多禽兽正是因为吃了惠心果,才得以开悟智慧,修炼成妖呢。”
“禽兽吃了它,能修炼成妖?小柯,这未免太玄乎了吧?”唐晨却是不信。
“不玄乎,是真的。”小柯很认真地说。
“你又不是妖,怎么知道禽兽吃了它就能成妖呢?”唐晨笑道。
“信不信,由你。”小柯突然转过身去,眼圈发红,泫然欲泣。
故老相传,人妖殊途,不能相爱,一旦相爱,必遭天劫!
小柯希望这个传说,永远不要应验。因为自从一年多以前她在山林中遇到唐晨,便认定,他就是她等了、寻了千年的那个人,于是便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说不清,这是不是宿世的孽缘。
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她常在唐门外围徘徊,思念着那个带剑的男子,渴望着能多看他一眼。可是,就是因为害怕那个古老的传说会应验,所以她一直不敢靠他太近。
她不怕劫数,怕只怕,自己的爱,会害他也遭天劫。
每当欲爱又怕爱,怕爱又忘不掉,忘不掉而又不可得时,她就会在唐门外围的密林里弹琴,每每弹到心力交瘁才住手。
所以,当唐晨的话让她意识到自己是妖非人时,她突然就悲从中来,难以自抑。
“小柯,你怎么了?是不是我刚才说错话了?”唐晨见小柯突然间抽泣起来,不由得心头一紧,不安地问道。
“没有。”小柯擦去眼角的泪水,转过身,仰头对唐晨道,“晨哥,你没有说错话。”
“那你怎么哭了?”看到小柯伤心的样子,唐晨莫名地感到一阵心痛,不知为何,他此时竟有一种冲动,想将小柯拥入怀中,软语轻慰。
“晨哥,你信我的话,好吗?”小柯说这话的时候,泪水又难以自抑地涌了出来。
“嗯,我信你。看,我现在就吃一颗。”
唐晨说着,富有表演性地一步站开,将一颗惠心果抛到空中,然后用嘴接住,津津有味地咀嚼起来。他一边咀嚼,一边伸出双手,替小柯擦去腮边的泪水,“小柯乖,别哭了,哭多了,脸上会长好多皱纹,就变成老太婆了。看,我现在连这个都知道,真的马上就变聪明了哟。”
小柯当即被唐晨逗得破涕为笑。
唐晨这才放下心来,在心里笑了笑,把小柯的话只当做是对惠心果的盛赞。
不过,下午练剑的时候,让唐晨感到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
一股伐毛洗髓的凉意,从心底升起,一下子袭遍全身,头脑中似乎茅塞顿开,然后醍醐灌顶,智光普照,他在突然之间悟透了很多东西,包括剑心通明的奥义。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哈哈哈……”唐晨站在瀑布中,哈哈大笑。
长时间的思考、摸索和训练,加上此刻的顿悟,让他骤然间通悟了剑心通明的奥义。
“去!”唐晨束手闭目而立,只是心念一动,鞘中的宝剑,就像是拥有了自己的生命一般,飞出鞘来,悬空停在唐晨的前方。
唐晨笑了。
现在,他真正做到了剑心合一,他能通过这把剑,去清楚地感知、观看、体悟这个世界,就算没有了耳朵、眼睛、鼻子,他与这个世界的交流,也没有障碍。
此外,他还能通过心念与真气的配合,让宝剑在离手的状态下,能够自由翻转、劈刺、飞行,真正做到了以气驭剑。假以时日,随着功力的增强,百米之外,取人首级,也不无可能。
“离魂剑法,施展!”唐晨大喝一声,心中想着平时修炼的剑法套路,真气不断输出。
那停在半空中的宝剑,顿时如有神助,上下飞舞,一下子蹿上高空,一下子盘旋迂回射入水中,一下子改刺为削,一下子转攻为守,一下子长驱直入,一下子细微处蜻蜓点水……诸般变化,不一而足,剑锋所过之处,树断石开,被剑气激得满天飞扬的水花,射到潭边的密林里,击穿了片片树叶。
“刺鹰,剖鱼。”
正好瀑布上方有一只苍鹰飞过,唐晨试剑兴起,遂心念一动,宝剑冲天而起,刺向苍鹰。
苍鹰本为猎鱼而来,哪曾料到会突然遇到飞剑袭击。
飞剑快如闪电,从苍鹰腹部刺了进去,穿身而过,瞬间拔剑而出,然后半空中一转头,电射入潭底,将游动在潭底水藻里觅食的一条活鱼剖成了两半。
“收!”
飞剑蹿回,自动插入鞘中,一点血腥都不带。
——这剑,太快了,快得鲜血都来不及染上剑身。
直到唐晨收剑入鞘,瀑布上空的那只苍鹰才尖鸣一声,身子飚血,从半空中掉了下来,一头栽在潭面上,将一小片潭水染得通红。
唐晨功成,腾身飞出瀑布。
“你这个死淫贼,敬酒不吃吃罚酒,看来不给你一点厉害瞧瞧,你是不会觉悟的。”唐白馨霞飞双靥,红到耳根,不是因为喝了酒,而是因为马小英的话令她感到羞赧。
言罢,她真气轻动,玉指间的毒针立时前蹿半寸,扎破衣服,针尖直抵在了马小英的皮肤上。
马小英面色僵了一僵,针尖传递过来的麻痒感觉,使他不敢造次,忙道:“姑娘息怒,姑娘息怒,我知错了,以后再不敢放肆了。”
唐门的针,也许和普通的针区别不大,但唐门的毒,绝对是冠绝天下。所以,面对唐门的毒针,没几个人不害怕的,马小英也不例外。
“算你识相。”唐白馨冷声道,“说,在不破……贞操的情况下,有什么方法可以去除守宫砂?”
“呵呵,这个问题,白馨姑娘你算是问对人了。我想,江湖上,除我马小英外,还真没几个人能够解决这个问题。”马小英得意地说道,“只是不知,这是否就是白馨姑娘刚才所说的‘交易’?”
“不错,我所说的交易,就是用你的命,来换这个去除守宫砂的方法。”唐白馨冰冷地说道。
“不妥不妥,这个交易,我亏大了,无法成交。”马小英摇头。
唐白馨瞳孔收缩,“难道你不怕死吗?”说这句话的时候,她故意动了动玉指间的毒针,让对方感到威胁的存在。
马小英却笑了,斩钉截铁道:“白馨姑娘,你不用吓我。我马小英虽然也怕死,但是却从来不做亏本的生意,宁死也不做亏本生意!”
“你……”唐白馨忍不住要抓狂了,眼前这个淫贼简直混账至极,每每都不按规矩出牌,真是让人头大。无奈,她只好寒着脸道:“你想要怎的?”
马小英眼珠一转,脸上露出胜利的表情,“除非白馨姑娘你答应,让我马小英请你吃一个烛光晚餐,否则这笔交易无法成交。”
“什么?你的交易条件就是让我答应,同你共进烛光晚餐?”
唐白馨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马小英冒死,居然只为了提出这么一个简单得荒谬、荒谬得令人难以置信的条件。唐白馨现在心内真有这么一种冲动,冲动得想问问马小英,问他是不是得了神经病。
“是的。只要白馨姑娘答应与在下共进烛光晚餐,那在下就将去除守宫砂的秘法告诉你,如何?”马小英充满期待地问道。
“好吧,我答应你。”面对不按常理出牌的马小英,唐白馨无奈只好选择接受。
“好耶……”马小英高兴地叫了起来。
……
春香楼外,撞破门板、摔得四脚朝天的钱金宝从地上爬起,他醉意全醒,心知这次遇上了硬茬,难以力敌,所以带着一身的疼痛,骂骂咧咧地转身欲走。
谁知他一转身,又看到了一个美人,一个穿着红色衣裳、娇若星火的美人。她的五官、她的身段、她的秀发、她的纤手,无一处不精致到极致,这顿时又令钱金宝涎垂三尺。
“唐白馨虽然犯贱,不过,我们唐门的女人,也不是你这种下三烂货色能随便招惹的。”随着这冷冰冰的声音响起,红衣美人抬起双眸,眸中闪过一道凌厉的杀意。
然后,红衣长袖一扫。
再然后,鲜血飞溅,钱金宝惊愕地看到自己的头颅离开了自己的身体。
又然后,他死了,至死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之间脑袋搬家。
在钱金宝身首异处的同时,春香楼楼外的旗杆也悄无声息地断了。
没有人知道,唐红袖是用什么兵器杀人,又斩断旗杆的。
唐红袖冷冷地看了春香楼一眼,嘴角撇出一丝蔑笑,然后翩然远去。
当春香楼掌柜出来,看到旗杆又断,又有人死在自家楼门口时,不禁直摇头,感叹这年月要是转行去开棺材店,生意肯定会更兴隆。
……
皓月清光,普照西蜀大地。
古老唐门,坐落深山,再白的月光,也无法照亮山门里面的幽暗与神秘。
内门,通天楼上,卧龙轩。
唐门家主唐风一如往常地身坐轮椅上,望着墙壁上那张美人图,眼光须臾不离,好像那张美人图里,已烙下他对生命的注释。
屋内虽黑,但也一如往常地没有点灯。
两个年轻人,恭敬地站在唐风的身后,束手而立。
这两个年轻人——
站在左边的那位,身材五短,腰粗背宽,浑身青筋如盘蛇般隆起,令人在看到他第一眼时,就会感到此人是一个大力士。最为特别的是,此人皮肤发青,发青的皮肤上还布满一个个暗黑色的肉疙瘩,活似一只浑身毒腺的蟾蜍。而且他二十五岁年纪,已经提前谢顶,亮晶晶的头上,苍蝇落足都会打滑。
此人名叫唐葫,是内门炼药窟后起之秀中的佼佼者。
站在右边的那位,身材修长,面白手细,两目深凹,头发蓬乱,衣着邋遢,身上还散发出一股恶臭,看起来至少有一年时间没有洗澡换衣服了。很难想象,在唐门这种威名远扬的门庭里,怎么会有如此不修边幅的人物。
事实上,唐门上下,几乎无人不认识这个不修边幅的年轻人,因为他的名字叫唐思,是内门制器窟后起之秀中第一天才。
这两个年轻人静静地站在唐风身后,静等唐风的吩咐。
“今天多少号了?”唐风问道。
唐葫:“八月十三。”
“唐思,你说呢?”唐风继续问道。
“我不知道。”唐思答道。
唐风:“知道我为什么找你们来吗?”
唐葫:“中秋将至,家主找我们来,应当是与中秋大会有关吧。”
唐风:“唐思,你呢?”
“我不知道。”唐思认真地说道。
唐风脸上依然没有表露出什么不满,“这一年以来,我唐门中,无论是内门,还是外门,都涌现出不少身手了得的新人。对于这些新人,你们都有什么了解,说说看。”
唐葫想都不想,便道:“内门炼药窟的唐剑、唐青青,制器窟的唐璇儿、唐鱼;外门玄天阁的白馨、红袖、青鸾,玄地阁的唐晨、唐冬,玄冰阁的唐飞扬、唐湛。这些都是近一年来涌现出来的新人强者。”
唐风转过轮椅,对唐葫赞许地点点头。
“你呢?唐思。”唐风望向唐思。
唐思还是不改以往的认真:“我不知道。”
“为什么我问你什么,你都回答不上来呢?”唐风沉声问道。
唐思:“因为家主你问的都是制器以外的事情。我只专注于暗器制造,其余事情,一概不关心。”
唐风笑了,温和地笑了。
白痴和天才,往往总是一体的,所以他不介意眼前这个年轻人每次回答都很白痴,因为他知道,只有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人才,真正地能为唐门创造出更大的价值来。
“很好,只要你能为我唐门研制出新暗器来,其他的都不重要。”唐风对唐思说道。
唐思点点头:“我会的。”
唐风郑重道:“这次,让你们两位过来,确实是为了中秋大会的事。中秋大会,内门不能输给外门,唐门家主的嫡长子更不能输给任何一个人。”
唐思:“外门,没有人能胜过我的暗器。”
唐葫却是闻弦音知雅意:“家主请放心,中秋大会的时候,如果有人敢出来挑战大少爷,我们会替大少爷出头,出去接战。”
唐风看着唐葫点点头,笑道:“很好,唐葫你已经领会了我的意思。唐思,你领会了吗?”
唐思想了想,点点头道:“家主,你放心吧,大少爷在上届地榜中排名第二,我和唐葫分列第三、第四。今年的中秋大会,谁要挑战大少爷,那就必须先过我和唐葫这一关。”
在唐门,有两个高手榜单,一个叫做天榜,一个叫做地榜,每个榜单都只设十个名位。
天榜:扬威大会,十年一比,大赛中名列前十的人,即可上榜。条件:唐门中人,年纪不得低于三十岁。
地榜:中秋大会,一年一比,大赛中名列前十的人,即可上榜。条件:唐门中人,年纪不得高于三十岁。
唐风点点头,“很好。我不但要你们力阻他人与云儿交手,我还要你们在中秋大会即将结束的时候,联手向云儿发起挑战,然后在擂台上输给云儿,明白了吗?”
“是。”唐葫和唐思点头答应。
这两位年轻人,能够从众唐门弟子中脱颖而出,其智慧自非一般人可比。他们心里都明白,这貌似公平的中秋大会,其实不过是上位者玩弄权谋的表演舞台罢了。唐风召他们前来,作出如此安排,其实就是为了替他的儿子唐云造势。
毕竟,唐云是唐风的嫡长子,如果他能在地榜中名列榜首,那对他以后接任家主之位、在唐门中树立威严,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好。按我说的去做,我不会亏待你们的。你们先下去吧。”唐风说着,转过轮椅,目光又回到墙壁上的那幅美人图上。
唐葫和唐思领命,退了出去,屋子里又恢复了宁静。
宁静的屋子里,落针可闻,似乎除了唐风外,再无他人。
但其实,这屋子里还有另外一个人。
这个人就是猛禽,他潜藏在黑暗的角落里,不让别人发觉,就算是唐思、唐葫这两大年轻高手,也都一直没有觉察到他的存在。
不过,唐风知道。
“你来了。”唐风平静地道。
“来了一会儿了。”
猛禽回答道,从黑暗的角落里走出来,仍是一身黑衣、黑笠、黑靴、黑手套、黑面罩,只有一双眼珠露在外面,一如既往地充满了凶悍和怨毒之色。
唐风:“我让你训练云儿,结果如何了?”
“大少爷天资过人,而且精勤刻苦,无论是夺命追魂砂的施放技巧,还是阎王贴的使用手法,他都已练到得心应手、炉火纯青。”猛禽赞道,“以卑职之见,唐门年轻弟子中,已无一人能够与大少爷匹敌,所以,这次中秋大会家主完全可以放心。”
“但愿我真的可以放心。”唐风安静地说道,“好了,中秋大会之前,我要你时时刻刻守护在云儿身边,确保他不会发生什么意外。”
“是。”
“下去吧。”
“家主,我在来此的途中,收到属下传回来的一个消息,这个消息,我想,有必要向你禀报。”
唐门势力范围百里外,风月场所——春香楼。
楼外画舫轻舟,闲人如织;楼内美酒飘香,歌舞升平。虽然已近中秋,木叶萧萧,但春花楼上,春意不减,卖笑的女子依旧花枝招展,买笑的宾客依然如醉如痴。
楼外飘着的旗幡,已然换了一根,似乎已没有人记起,数十天前,一个快刀手曾经在此斩出自己生命里的最后一刀。
江湖上,每天都会有人杀人,每天都会有人被杀。杀人与被杀,均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没多少人会在意一个刀客的死活。
不过,当唐白馨来到春香楼外时,却忍不住想起那个被她杀死的。
也许不该冒充修罗刀主,也许不该垂涎于唐白馨的,也许不该……也许他罪该万死,不过,那都不是唐白馨要杀他的理由。
唐白馨杀人,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这是阁里交代下来的任务。
阁里交代下来的任务,要无条件执行——这是唐白馨从小就接受的教育。这些教育已经到她的血液中,所以,她从来没有想到过,要去违抗禁令。
可是今天,她来到春香楼,内心中却揣着犯禁的。
她来这里,是为了要会一个人,一个大盗——马小英。
一位绝色倾城的名门,与一位情满天下的贼私下相会,而且会面的地点还在一个风月场所中,这种事情若是传扬出去,必定会惹来人们的非议。特别是在唐门这种戒律森严的古老门派,这种事情,简直就是不能容忍的。
唐白馨明明知道唐门是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的,可是她偏偏就这样做了。
……
当春花楼里那些追声逐色的江湖客
看到步入大堂的唐白馨时,全都傻了眼。他们无一例外,眼里都流了惊艳、贪婪和。
就连春花楼里的那些头牌红妓,也自惭形秽,又羡又妒。
唐白馨的美,清丽出尘,她的出现,令春花楼陷入一片短暂的宁静中。
“小二,上酒。”
清脆如莺的喊声响起,唐白馨落落大方,在大堂的一张方桌前,坐了下来。
“在下钱金宝,这位姑娘的酒钱,算我的。小二,给这位姑娘上最好的美酒,上最好的小菜。”
一位衣冠楚楚的年轻公子,推开了怀里卖笑的艳妓,端起桌上的一杯美酒,脸上潇洒的笑容,向唐白馨走了过来。
大堂里其他的男客,本也想亲近美人,上来搭讪搭讪,没想到却被这位年轻公子抢了先,不由得在心头大骂。
“公子既然这么慷慨,何不将在座每位宾客的酒饭钱都包了呢?”唐白馨似是有意,又似是无意地给这位年轻公子抛了一个媚眼。
钱金宝被电了一下,顿时心头大乐,当即大声道:“好,只要姑娘能够连饮三杯,本公子今天就将春花楼里所有宾客的消费全包了,姑娘看如何?”
“好。不过,空口无凭……”唐白馨笑道。
“这个好说。我这里有黑珍珠一颗,有市无价,万金难求。掌柜的,看这颗黑珍珠可抵得上今天所有宾客的消费?”钱金宝自钱囊中取出一颗黑色的珍珠,得意地在众人面前显摆。
不少江湖客看到这颗价值不菲的黑珍珠时,脸上都是贪婪之色。
春花楼掌柜在看到这颗珍珠后,眼珠亮得像两颗钢珠,垂涎三尺地连声道:“抵得上,抵得上。”这家伙,一边说着,一边伸出手去,就要拿那颗黑珍珠。
“去!这颗黑珍珠现在还不是的。”钱金宝一把推开掌柜,面向唐白馨道,“姑娘,这回相信我不是空口无凭了吧。”
“呵呵,公子果然出手不凡。好,就如公子所言,我饮三杯,公子就将在座诸位宾客的消费全包了。”唐白馨说完,向在座的所有宾客举杯道,“各位,今天们的消费有人包了,们就尽情吃喝、尽情享乐吧。来,本姑娘敬们。”
在座的所有宾客听说有人请客,自是乐得享受,纷纷举杯与唐白馨对饮。
一时之间,春花楼里热闹起来,无数的讨好、赞美、问候声向唐白馨席卷过来。唐白馨一一回应,还主动走到这些宾客当中,妩媚谈笑,娴熟应酬,酒到杯干,一派江湖女的豪放。
美人的妩媚总是无敌的。
众宾客均不自觉地被唐白馨迷得,争先恐后凑上前来搭讪,有的甚至想趁机。不过他们的手还未能沾着美人的衣角,美人便已翩然飞走,只留下一地的芳香,令他们,。
钱金宝的脸色变得铁青起来。他承诺包揽众宾客的消费,无非就是想显摆一下自己雄厚的财力,好赢取美人芳心,可是,换来的结果,却是唐白馨没有与他独乐乐,而是与众宾客众乐乐,钱金宝好不气恼。
一番尽兴,桌上的饭菜没动一筷,酒却已经喝去了不少。这时候的唐白馨才走到了钱金宝的面前,她双颊红染,,更添了几分迷人的风韵。
“我说公子,为什么大家都很高兴,却苦着脸闷闷不乐呢?”唐白馨故意靠在钱金宝的身上,一脸的浪笑。
唐白馨媚态不减,笑着从钱金宝的怀抱中滑了出去。
钱金宝愣了愣,弄不明白唐白馨是怎么逃脱出去的。
这时,如果他能够冷静地想一想,就应当警惕到眼前的美人不是一个好惹的角色。可惜,他此时热血冲脑,理智已被蒙蔽。
“公子,醉了。”唐白馨脸上笑意不减,的眼神中却掠过一丝极度厌恶、冰冷之色。然后她玉手轻抬,贴着钱金宝的左臂轻轻一带,钱金宝便站立不稳,扑到桌子下面,摔了一个饿狗扑食。
满堂宾客,看到钱金宝的狼狈样,均放声大笑起来。
唐白馨却似醉得没有力气一般,笑着笑着,就闭起眼睛,伏在桌子上不动了。
“操,臭娘们,今天就不信这个邪了。”钱金宝从地上爬起,擦去鼻孔里流淌出的鲜血,张开魔爪,又向唐白馨扑去。
“像这么蠢的人,我还是第一次看到。真是丢我们男人的脸。”随着这一声轻飘飘的声音响起,一道白影倏忽间出现在钱金宝的面前。
钱金宝一愣,定睛一看,发现挡在自己面前的人,也是一位年轻公子,只是这位年轻公子明显比他帅,比他有型,比他倜傥得多,而且身上明显有一种游戏风尘的洒脱气质,这是他无论如何都模仿不来的。
可是他居然当众骂自己“蠢”!
忍无可忍!钱金宝彻底愤怒了,他指着对方,咬牙切齿、面目狰狞地大骂道:“小子,刚才说什么?有种,就再说一遍!”
“看来不但蠢,而且耳朵还很背。刚才我说得那么大声,全楼的人都听清楚了,就一个人没听清楚。”
年轻公子慢悠悠地从后颈衣领里取下一把扇子,扇子打开,摇风摆图,扇面上绘的九位绝色惟妙惟肖,各领,栩栩如生。
此扇一出,春风楼里大半的宾客都已认出,眼前的这位年轻公子,不是别人,正是史上最年轻、最、最帅气的大盗——马小英。
马小英就站在那里,无论是他说话的语气、摇扇的动作,还是看人的眼神,都是那么随意,别有一番迷人风采。
“哇啊啊,小子,找死!”
钱金宝被愤怒冲昏了头脑,没有细看那把马小英的标志性扇子,他握起拳头就擂了过去,想将对方打得满地找牙。
可还没等他的手臂伸直,对方的扇子便已轻在了他的拳面上。
一股沛然罡气自扇端喷出,直接将钱金宝震得倒飞出去,撞烂门板,直跌到春花楼外面,四脚朝天。
这一次,堂上的宾客没有人再笑了。
——无人敢笑。
马小英的武功震慑住了在座的每一个人,而且马小英是出了名的怜香惜玉,谁也不知道,他会不会为那个醉倒的美人迁怒于他们。
打飞钱金宝,马小英像是什么事都没做那样,摇着扇子,目光随意地扫过大堂。
堂上的宾客无人敢与之对视,纷纷低头。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美人,醉了,我带去房间休息休息吧。”马小英说着,抱起唐白馨,飞身上二楼,入了一间厢房。
……
他将她放在床上,刚要起身,就在这时,本应醉得不省人事的唐白馨突然睁开了眼睛。
她的眼睛黑如点漆,清清凌凌,哪里有半分的醉意?
“不要动,否则后果知道。”唐白馨冷冷说道。此时,她玉手指缝间夹了一根蓝汪汪的毒针,正马小英的肋下,只要对方稍有异动,她就有足够的把握,将对方一击毙命。
“我说白馨姑娘,这又何必呢?我马小英虽然成性,不过还没有卑劣到乘人之危的地步,大可不必像对付那样对付我。”马小英一脸委屈地说道,他似乎一点都不惊讶,而且似乎一点都不害怕。
“住嘴!这淫贼,居然夜闯唐门,轻薄于我,而且还胆敢留书,约我到此相会,当真是。本姑娘今天若不给一点教训,不知道马王爷长几只眼!”唐白馨说着,抬手便给了马小英两记耳光。
原来,当日马小英夜闯唐门时,不止在唐白馨脸上留下一吻,他还往唐白馨的腰带里塞了一张纸条。
那纸条上只有四个字——“春花楼,等。”
这两个耳光打得不轻,在马小英左右脸颊上都留下了清晰的掌印。
“俺说大姐啊,俺刚才仗义出手,将从的魔爪中救出,不谢谢俺就算了,还威胁俺,打俺两巴掌,这还有没有天理嘞?”马小英翻着白眼,嘴里突然爆出山东话来。
这山东话,在如此环境下,从倜傥的马小英嘴里爆出,充满了戏剧效果。
唐白馨忍不住“扑哧”一笑,啐道:“这个淫贼,少拿话来挤兑我,本姑娘可没心情与拌嘴。本姑娘此次来找,是要和做一笔交易。”
“想得美。”唐白馨又给了马小英一记耳光,薄怒道,“少拿话来占本姑娘的便宜,老实给我听着,一本正经的。”
马小英翻翻白眼,不置可否。
“是淫贼,肯定知道如何去除女子身上的守宫砂,对不对?”唐白馨脸色微红地问道。
“去除女子身上的守宫砂?”马小英愣了愣,没有想到唐白馨会问出这样一个问题。
“啪!”马小英脸上,又挨了一记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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